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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臺北地方法院就陳水扁家貪污、洗錢弊案召開准備程序庭。首次傳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叡靚到庭。圖為下午二時約三十分,兩人抵地院時,有民眾在旁邊舉標語牌。
1月21日,臺北地方法院就陳水扁家貪污、洗錢弊案召開准備程序庭。首次傳訊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右一)、媳婦黃叡靚到庭。圖為今天下午二時約三十分,陳致中、黃叡靚進入臺北地院。
據臺灣TVBS報道,扁案第三天開庭,針對洗錢案,傳喚被告陳致中、黃叡靚和吳景茂等,其中法官問及陳致中、黃叡靚和吳景茂是否認罪,除了原先就表態認罪的吳景茂之外,陳致中和黃叡靚都出人意料的表示認罪,發出的6點聲明更驚爆吳淑珍在他處還放有6億資金。
法官依序詢問,首先問吳景茂,吳景茂看完陳致中、黃叡靚後,脫口說出『我認罪』,接著詢問陳致中,陳致中遲疑數秒,之後回答『我願意認罪』,最後問及黃叡靚,黃叡靚先是沒有反應,法官再次詢問,後來她低聲輕喉嚨,二度說出『我認罪』;開庭50分鍾,陳致中、黃叡靚和吳景茂3人,在30秒內通通認罪。
陳致中、黃叡靚同時在庭上,提出6點聲明:1.國泰世華5.7億匯回;2.瑞士7億匯回臺灣;3.願交代國泰世華資金流向;4.願交代珍放他處6億資金;5.無日本及他國賬戶;6.請求審判以外協商。
陳致中認罪聲明,請求審判以外的協商,聲明中表示院意匯回12億多,包括國泰世華5.7億匯回、瑞士7億匯回臺灣,更驚爆吳淑珍在他處還放有6億資金。
陳致中在說完六點聲明之後表示他要代媽媽向社會表示道歉,同時,他也幫吳淑珍傳達,以後開庭的傳喚,吳淑珍都會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