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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互聯網的『躲貓貓』事件,讓一個由官方牽頭組織的『網民調查委員會』一夜成名。可也僅僅過了一夜,這個委員會就已草草收場。一天走馬觀花的考察,一份並未超出警方通報的報告,流星般的網民調查委員會非但沒有解開『躲貓貓』之謎,反而帶來新的問號。
在調查委員會報告公布後,許多網民質疑,這樣一個由地方宣傳部門組織的網民調查委員會是否合法?委員會既無權威性、又無專業性,以致調查未取得任何實質成果,這樣的調查與作秀何異?應該說,上述質疑不是毫無道理。但筆者還是認為,這並不能抹煞官方組織網民參與調查的積極意義。
官方邀請網民針對重大公共事件進行調查,本身就是公眾與官方良性互動的結果。雖然相關組織工作匆忙,調查也未能得出任何結論,但曇花一現的調查委員會,畢竟體現了官方對公眾輿論的重視和尊重。同時,官方邀請網民參與重大公共事件的調查,也反映出官民雙方都認可對重大公共事件進行獨立調查的必要性。
目前,在中國的法律法規中,對重大公共事件是否應成立專門機構進行獨立調查,尚無明確規定。可是,在中國法制不斷健全,執政者努力打造『陽光政府』,公民行使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意識日趨強烈的今天,構建獨立調查制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正日益凸顯。
近些年來,由於在一些重大社會熱點事件中缺少及時、權威的調查,公眾得不到可信的調查結論,致使一些個案最終釀成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以兩年多前發生的四川大竹事件和去年發生的貴州瓮安事件為例,兩次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都是由普通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引發謠言而起,再加上當地行政、司法部門處置不力,未能及時向公眾提供令人信服的證據和結論,從而釀成了嚴重破壞地方穩定的事件。再看雲南晉寧縣的『躲貓貓』事件,其特點與大竹、瓮安兩事件的導火索大同小異,一件發生在看守所內的死亡事件,至今拿不出令公眾信服的證據,晉寧縣相關部門對事件的處理,也未見比大竹、瓮安高明多少,沒引發更大的亂子,實屬僥幸。
這幾起事件說明,在當下的中國,當發生引起公眾廣泛質疑的事件後,缺少一種能夠迅速恢復公眾信心、並得到公眾信任的調查機制。這無疑是制度設計的缺失。中國正處於發展過程中的矛盾凸顯期,加上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社會不安定因素增多。在這種情況下,針對重大社會公共事件構建獨立的調查制度,有利於實現公平、公正、公開,有利於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有利於彌合社會分歧、促進社會穩定。如果國家能夠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在何種情況下啟動權威獨立調查,那麼再有公民非正常死亡,並引發社會強烈質疑時,公眾也許就會等待獨立調查的結果。這樣的話,謠言滿天飛的土壤就不復存在,大竹事件和瓮安事件的悲劇也許就不會上演。
對司法部門來說,獨立調查更是一項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的制度。拿『躲貓貓』事件來說,由於案件發生在司法部門管轄范圍內,由司法部門自己進行調查,調查結果的權威性多多少少會打些折扣。而如果有獨立機構進行調查,顯然更有利於還相關部門以清白。從這一角度觀察,晉寧警方檢方未能允許網民委員會觀看事發錄像、接觸案件嫌疑人,雖說有一定法律依據,但還是讓人遺憾。既然心裡無鬼,何不大大方方向網民代表們展現所有證據,何苦白白錯過一個向公眾自證清白的大好機會呢?
在互聯網社會,信息以前所未有的廣度和速度傳播,任何個案都有可能成為全國關注的焦點,並被公眾賦予更高的意義。對個案處理不重視、『躲貓貓』,不僅不利於事件的解決,最後往往還會傷及政府的公信力,甚至釀成更嚴重的社會事件。這次雲南省相關部門邀請網民參與調查,雖未能揭開事件真相,但至少是認清了其中利害。而由官方組織民間人士進行獨立調查,更是具有破冰意義,也為今後構建可能的獨立調查制度提供了寶貴經驗。(竇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