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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皓正在他的網絡意見箱查看網友意見。
在看守所“躲貓貓”撞牆而死?在昆明市晉寧縣看守所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此事經媒體曝光後,引起了網民的強烈質疑。由媒體記者、網民代表、政法界人士組成的調查委員會對事件進行了調查。記者作爲委員會成員親歷並見證了這次調查。
質疑?質疑!
“完全超出我的想像力”“雖然躲貓貓沒有做俯臥撐累,但還是死人了!請問天底下還有安全的遊戲和健身方法嗎”“警方真有藝術天分”“躲貓貓是藉口,裏面可能存在瀆職,侵權,故意傷害等罪行”……類似的帖子在網上還有很多。網絡媒體也紛紛發表評論提出疑問,“躲貓貓”成爲流行詞語,甚至被網友評爲“年度雷詞”。一時之間,網友質疑之聲鋪天蓋地。
社會對“躲貓貓”事件的關注引起了雲南省委宣傳部的重視,他們力圖讓此事透明化、公開化。2月19日,省委宣傳部在網上發佈公告,面向社會徵集網民和社會各界人士代表4名,作爲調查委員會成員參與調查,並公佈了報名電話等。記者獲悉此事後立即電話報名,此後因報名的省內外媒體、網民太多,宣傳部臨時決定增設名額。當天,由4名政法界人士、3名媒體記者、8名網友組成的“調查委員會”名單在網上公佈,記者名列其中。
相較於“躲貓貓”,讓網民進“調查委員會”這一舉動本身就引發了很大關注。有網友認爲,就此事組成調查委員會並邀請網友及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參加,可算是黨委、政府的一大進步,說明公衆知情權、參與權受到了高度重視,產生的調查結果也能令人信服。然而,這一舉動也同樣引發了質疑。有的說:網民們新鮮勁一旦過去,事實的真相就再也無人問起。有人說,網民沒有法律賦予的調查權,相應的調查結果也沒有法律的意義,所謂網民參與調查只能是公開透明的體現。
“我們只能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
據警方20日向調查委員會公佈的調查結果:趁民警巡視剛過,李蕎明等6人在第9監室放風間內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魚”遊戲(此遊戲叫法不一,也有稱爲“瞎子摸象”“躲貓貓”的)。6人以猜拳方式決定由李蕎明先矇住眼睛當瞎子。遊戲時普某某先被李蕎明摸到,李蕎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換人,普某某則認爲遊戲還未開始與李蕎明發生爭執。普某某用腳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頭部左側,致蒙着眼睛未能防備的李頭部猛撞在監視門框上受傷,並不治身亡。
真相到底怎樣?網友參加“調查委員會”的消息公佈後,更多網友對此寄予厚望,這讓調查委員會的成員們感到肩負重任,也覺得壓力很大。“我們也是普通人。”調查委員會副主任、網民“邊民”說:“我們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要揭露真相是很難的。調查時間畢竟只有短短一天。”調查委員會主任、知名網絡寫手“風之末端”也告訴各位成員:此事的調查將會涉及很多司法方面的專業知識,也可能會遇到一些法律上的瓶頸,對此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
果然,在向警方提問完畢、對案發現場看守所第9監室查看結束後,當調查委員會提出希望當面詢問參與遊戲的李蕎明室友及普某某時,晉寧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韓紅兵以口頭方式向警方提出了檢察建議,認爲這樣做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調查委員會“查看錄像資料”的要求,晉寧縣公安局分管看守所的副局長閆國棟表示,這也有嚴格的保密紀律。因此,調查委員會最後僅拿到了死亡醫學證明書、新入所人員跟蹤觀察記錄等書證。
記者注意到,李蕎明簽字並按手印的談話筆錄中有這樣一句話:2月6日警方曾詢問李蕎明:“有沒有人打你?”他回答:“沒有,我和他們還是處得來的。”這句話,也許會對網民“牢頭獄霸致死李蕎明”的疑問,給出一點答案。
網友身份參與監督遭遇尷尬
“我就是對這件事情有疑慮,才報名加入調查委員會的。”在平安保險公司工作的王英武說,自己就是一名普通網友,但進入調查委員會後覺得如履薄冰:“我必須好好地履行職責,如果讓大家失望,肯定會被罵死。”所有調查委員會成員都深諳這一點。因此,調查結束後吃中午飯時,大家選擇了“AA制”的形式,平均下來每人36元,大家把飯錢如數交到了委員會主任“風之末端”手上。到了晚上大家湊在一起研究撰寫調查報告,直至近9點才由調查委員會兩名成員出去爲大家買了米線當晚飯。
儘管努力地履行職責,對自己的行爲也嚴格要求,還是有網友質疑。有的說“走過場做給大家看的,連同監獄的人都沒問到”,有的說“最基本的證人、證據,你們都接觸不到,你們去100遍看守所也沒有用”。這讓28歲的王英武感到很傷心:“我已經盡力了。相信換成別的網友來,結果也是一樣的。”
調查委員會工作至21日1點,每位成員在剛剛完成的調查報告上籤了名,其中對事件本身未下結論,只是客觀地還原了當天的調查過程,其餘交由網友自己判斷。這自然難令網民滿意,有人覺得調查委員會不過是“充當了記者的角色”。對於這一結果,調查委員會成員們有自己的看法。《雲南信息報》副總編王雷說:“沒采訪到核心人物,是因爲調查委員會也有權力邊界,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行使權力,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生活新報》記者溫星則認爲:“調查委員會代表民意,本身又怎麼能違法呢?”
然而,成員們更多是對這次活動進行了反思:時間倉促、準備不夠充分固然是原因之一,但網民代表公衆行使知情權、參與監督,遭遇法律限制、網友質疑的尷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必然的。因爲網民本身的權力就是有限的,其自身的定位必然會在一些細節問題上遇到困惑和困難。但大家一致認爲,網民參與監督本身就是一個可喜的進步。特別是在雲南兩會提出打造“陽光政府”的規劃之後,雲南省委宣傳部用“網絡的事讓網絡解決”的全新思路,應對網絡上給雲南帶來一定負面影響的“躲貓貓”現象。這標誌着執政者對網絡這個發展迅猛的新生事物的駕馭和熟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