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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6名黨員和普通羣衆以黨性和人格擔保的簽名證言,有了他親口承認上班時間去壽宴上當“支客”的採訪錄音,重慶奉節縣吐祥鎮黨政辦主任雷清平仍三次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我沒有去!對雷清平這種出爾反爾、謊話連篇的幹部,不僅要從道德上加以譴責,更希望從制度上加以問責和制裁。
誠信,從民法的角度講,意爲誠實守信,從行政法角度則可理解爲信賴利益保護。雷清平作爲鎮黨政辦主任,擺出一副“我不承認,你能怎麼樣”的架勢,讓當地羣衆寒心。
從雷清平身上,依稀看到不少不誠信,卻未被問責的幹部身影。一些幹部面對羣衆的質疑,張口說謊,故意誇大、編造或者隱瞞事實真相。一些急需政績的幹部,將升遷希望寄託在政績工程和數字遊戲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這些幹部之所以把誠信不當一回事,關鍵在於管理和法律制度的缺失,對他們的不誠信行爲缺乏相應的制裁措施。
治理幹部不誠信,應建立健全第三方評價制度。重慶市曾試圖制定《重慶市政府信用管理辦法》,規範政府、幹部的誠信形象。但在推進過程中,遭到行政法專家的質疑。因爲這一管理辦法的制定者是政府,管理和評價的仍然是政府,作出評價結論的還是政府。這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行爲,極易使信用管理辦法形同虛設。
治理幹部不誠信,要加大行政問責制範圍,讓對不構成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的不誠信行爲處罰有法可依。雷清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被媒體曝光大不了受個處分,公務員身份是不會解除的。一句話,也暴露了他敢說謊的病根在於處罰乏力,問責無據。因此,應將幹部的欺騙行爲納入問責範圍。
治理幹部不誠信,還要建立幹部誠信檔案,定期披露不誠信信息記錄,將幹部誠信檔案作爲考覈的一項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