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這個小學校地處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的一個偏遠山區,全部的6名女生,無一幸免於教師張祖紹的魔爪。而這幾個孩子,最小的只有5歲,最大的僅8歲。這6名女生,全部是留守兒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而她們的爺爺奶奶們,只能保證她們吃飽穿暖
| 受害女孩之一媛媛(化名)。 |
| 地處偏避的朝陽貫小學。 |
| 朝陽貫小學教室內部。 |
看到女孩媛媛(化名)在檢察機關的一份訊問筆錄上的簽名時,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員當場落淚。『寫得工工整整,一筆一劃,但是一看便知是剛剛學寫字不久的孩子的字跡。』
這份訊問筆錄清楚地敘述了媛媛多次被教師張祖紹猥褻、奸淫的過程,以及這個過程中,孩子的恐懼和無助。這份筆錄中,出現了太多這個年紀的孩子不懂或者不該懂的詞語,有的孩子甚至把男性生殖器稱為『葉葉』、『鴨鴨』。
孩子做完口供之後,需要在筆錄上簽字,由於還不認得所有的字,要辦案人員念一遍纔能確認。孩子年幼,這個過程須有監護人在場。媛媛的父親,一直勸自己保持克制和冷靜,但最後還是哭了,『孩子纔8歲啊』。
媛媛所在的學校———朝陽貫小學,地處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的一個偏遠山區,全部的6名女生,無一幸免於教師張祖紹的魔爪。而這幾個孩子,最小的只有5歲,最大的僅8歲。這6名女生,全部是留守兒童,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而她們的爺爺奶奶們,只能保證她們吃飽穿暖。
2008年1月2日,受害人之一格格(化名)因為傷情嚴重(處女膜破裂並發炎癥)到難以行走的地步,母親問出緣由後報警,張祖紹強奸幼女案終纔事發。此案幾經周折,孩子的精神賠償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微薄的醫藥費和交通費至今也沒有執行到位。
女孩疼痛難忍向母親哭訴
『老師,俺不要,俺害怕!』2008年1月2日,格格在夢中哭醒。由於下體疼到行走都艱難的程度,在母親多次詢問下,格格終於向母親哭訴了老師張祖紹對她的所作所為。震驚憤怒之餘,母親立即報警。
當天,張祖紹被河南省魯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於當日進行了訊問。之後,幾位小女孩被帶去醫院檢查。
因為事發多日,已經很難采集到實物證據,所以受害方接受了檢方的詢問,留下了口供。
2008年1月28日,張祖紹涉嫌強奸多名幼女經魯山縣檢方批准被正式執行逮捕。
孩子們在外打工的父母親得到消息後陸續返回家鄉。他們簡直不能相信眼前發生的一切。之後便是深深的自責:自己沒有盡到監護之責,太對不起孩子。
媛媛遠在外地的舅舅在網絡上找到了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北大婦女法律中心)這家援助機構,並打去了電話。很快,家長們便得到了這家機構的回復:他們願意免費代理這個案件。
『這算是不幸中的幸運。』一個家長說。在這之前,曾出現過假律師甚至假記者,聲稱能替他們出頭,結果卻是雪上加霜,騙走了他們幾千塊錢。
2008年3月1日,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向魯山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受害人民事部分代理方北大婦女法律中心認為,張祖紹強奸幼女,存在多處法律規定的應該從重處罰的情節,最高可以判處死刑,而縣級法院只能判處最多十年的刑期,遂提出管轄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