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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祖紹死在看守所
『如果當初得到了那4000塊錢,我們也就不告了。』一位受害人的父親對記者說。
但是一個讓所有人感到意外的事情發生了,讓這區區4000元也沒落實:在宣判不久,被告人張祖紹死在了看守所!
關於張祖紹死亡的確切時間和死亡原因,司法機關沒有正式公布。一位離張祖紹家最近的受害人家長,最早聽到了這個消息。後來,北大婦女法律中心的代理律師也在法官那裡聽到了這個消息。
原告張祖紹突然死亡之後,其家屬不再接受2萬元賠償的口頭協定。而且法院判決的其他賠償至今也沒有執行到位。
北大婦女法律中心認為,雖然張祖紹已死,但是學校在這個過程中存在監管過失,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2008年12月5日,北大婦女法律中心將一份民事起訴狀遞交至魯山縣人民法院,要求校方賠償原告交通費、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賠償撫慰金共計253000元。
2009年4月22日,此案在魯山縣人民法院審理。
當天,有很多老師前來旁聽,但是由於不公開審理而被擋在門外。
審理並不順利。被告方代理人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中『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為依據,咬定法院就不該立案。『甚至,法官也這麼認為。』張帥律師對記者說。
當天庭審結束之後,法官告知,此案只開庭一次,讓雙方回去等待判決結果。
這樣的結果,讓家長們無法接受。他們決定追究幾位瀆職人員的責任。
家長們了解到,張祖紹是個『有前科』的老師。在這之前,張祖紹在魯山縣下湯鎮葉莊村小學任教時,就曾猥褻過一名十三歲的女生。
家長發現之後,校方沒有將張祖紹舉報到司法機關,反而在校長王光輝的協調下,張向受害女生家長支付3萬元了事。後在鎮教育辦主任黃鐵軍的幫助下,張祖紹被調到朝陽貫小學。
而朝陽貫小學更為偏僻,只有包括張祖紹在內的兩個老師輪流任教。『這其實是給了張祖紹更好的做這樣的事的機會。』張帥律師說。
結果,在張調到朝陽貫小學短短一年多之後的2007年12月,全校6名女生遭遇到了她們此生最大的一次磨難。而這樣的磨難,很可能影響到這些小女孩的一生。
案發後,朝陽貫小學校長張建國沒有檢討自己的過失,反而希望家長們息事寧人。他甚至跟孩子說:『你們還小,將來你們長大了,還要生娃娃的。』
家長們要求追究這三名公職人員的玩忽職守罪,將這三名公職人員的情況反映到了檢察院。但是直到2008年10月31日,家長們經多方詢問纔得知,魯山縣法院已經對此案作出判決。但是家長們向法官索要判決書卻一直被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