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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原本看似簡單的天然氣管道爆炸新聞,卻因爲它突然從各媒體的電子版上消失而引起了網友們的關注。隨後,網友們從轉載的新聞中發現,爆炸是發生在浙江金華市環球春江花園裏一套總價400多萬的別墅,而該座別墅的業主爲浙江東陽市公安局局長俞流江。“公安局局長”、“400多萬別墅”,兩者的聯繫立刻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大洋網5月8日)
俞流江這次真的是“玩火自焚”了,違規鑽井造成天然氣管道爆炸並引發大火,還燒傷了兩名施工工人。有網友說,南京的周久耕只是吸菸點了個小火,落了個身敗名裂,東陽的這位公安局長,可是燒了把大火,其結果會不會也像周久耕一樣?俞流江價值400多萬的別墅是怎麼來的,他是不是個貪腐分子,問題已擺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面前,相信,這個受輿論廣泛關注的問題,有關部門會給公衆一個迴應。
我更關注的是:一條我們天天可以見到,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社會新聞,當地幾家報紙爲什麼要將電子版的這則新聞撤掉呢?當地的論壇又爲何將同類內容的貼子刪掉呢?
一般來說,撤掉電子版的新聞無外乎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把關不嚴,出現政治問題;二是報道嚴重失實;三是自揭“家醜”,當地領導很不滿意;四是報道給某單位或某人帶來不利影響,事後打通關節撤掉電子版內容,防止負面影響繼續傳播。當然,撤掉電子版報道的原因很多,但報紙已然發出,“覆水難收”,阻止報道通過互聯網在更大範圍傳播恐怕是唯一目的。
作爲一個從業多年的紙媒“老編”,我認爲前三種情況基本不存在,一則“失火”的社會新聞,怎能出現政治問題呢?爆炸和失火的主要新聞事實確鑿無疑,一些微小的細節失實沒有必要撤掉電子版。個人違規打井發生天然氣爆炸火災,是真正的“家醜”而不是地方之“醜”,當地領導犯不着“撮火”。而最可能的是,這則“失火”新聞涉及了業主俞流江,怕“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可“失火”新聞會給俞流江帶來哪些不利影響呢?僅僅是違規打井導致火災嗎?
猜測畢竟是猜測,但“與‘400多萬別墅大火’相關的消息突然在當地網絡上被針對性地集體撤下”,是很不正常的。顯然,這是一個統一動作,不能責怪其中任何一家媒體;更顯然,俞流江僅僅是個縣級市的公安局長,他的權力還不至於大到能讓杭州所有的媒體對他俯首貼耳,言聽計從,必然有一個比他職務更高或是能量更大的人在其間操作。那麼,這個人是誰呢?是報道中提到的俞流江的那個在金華市任政法委書記的哥哥嗎?還是另有“高人”呢?他爲什麼要這樣做呢?
媒體是社會正義的守望者。一個城市的媒體在一個很平常的社會新聞報道中,突然“集體失語”,這是一個很蹊蹺、很值得警惕的事情。如果確實是腐敗所爲,又是一個很可怕的問題。網民對俞流江400多萬別墅的質疑,不如就從調查報紙撤掉電子版報道始,或許,還真是個查處問題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