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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42個千萬富翁狀告溫州世貿開發商案終審結果出來了。法院不僅肯定了《房屋預訂意向書》的合法有效性,也支持了業主們的上訴請求。
號稱“浙江第一高樓”的溫州世貿大廈一直備受關注。受關注的原因一是因爲其樓高、房價高:主樓高68層,2003年寫字樓售價就達到了1萬多元每平方米的“天價”。
還有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開發商和業主的官司不斷:從2007年開始,開發商先後要求業主再交每平方米2980元的精裝修款和1400多元的設備款。而且,房屋面積也縮水了。房價漲了,居然連買好的房子也跟着漲,交錢和沒交錢的業主都不服,70多個業主先後把開發商告了。
其中42個拒絕交錢的千萬富翁打了前鋒。去年9月17日,溫州市鹿城區法院對他們的案子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爲既然當初《房屋預訂意向書》里約定了房屋建築面積和單價,那麼開發商就不可以再收什麼設備款,更不能隨意減少面積。房屋建築面積、單價以《房屋預訂意向書》約定爲準。
起訴時,業主們還說意向書裏同時約定了房屋的面積和房屋所佔的樓層份額。如果實際面積和份額不符的話,他們有權按照更有利於自己的方法算。一審法院對此不予支持。
判決出來後,開發商向溫州中院提起上訴,要求撤消一審判決。業主們也上訴了,要求駁回一審法院沒有支持他們的那項判決結果。
昨天下午,溫州市中院的終審結果出來了。法院不僅肯定了《房屋預訂意向書》的合法有效性,也支持了業主們的上訴請求。
依據是,意向書裏的房屋面積是最初的設計面積,並不是最終的測繪面積,有可能有變動。因此要和房屋份額結合起來算才合理。
經過一年多的“戰鬥”,業主們最終“完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