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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的反恐演習怎麼總是假設「工人討欠薪引發群體性事件」,我們看了有點不舒服。』人大代表、廣州市總工會副主席劉小鋼向公安局副局長祁曉林表示,前段時間廣州公安局聯合多部門組織反恐演習,反恐演習所用的假設多次都是以『工人為了討欠薪而引發群體性事件』。劉小鋼說,『作為總工會的工作人員,覺得公安部門這麼做不太好。』
雖是演習,假想對象未必不會成為真實的打擊目標。這就好比一個想當演員的年輕人,絕無可能到肉聯廠去實習。
薪水及時發,工人不必去討;討若可得,事件不會變成群體性的,所以要保護勞動者權利,懲罰欠薪企業。這一點想必政府部門都在做。現在它又成為多部門聯合反恐演習的假想敵,這是不是說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不可否認,有些討薪群體性事件並非和平理性。然而,社會治安問題、一般違法犯罪事件以及權益訴求行動與恐怖主義事件有根本不同。這就是為什麼不同的事件,有的要用催淚彈,有的則要坐下來談判。
工會人士說『不舒服』、『不太好』,我覺得說輕了,給足了對方面子。把什麼人、什麼事情作為國家機器的假想敵,這是你想選擇什麼樣的治理狀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