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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2009系列之一
2009,九刻拍案驚奇
“艾滋女”、“躲貓貓”、釣魚執法、開胸驗肺事件……2009年,九大事件令人拍案驚奇。
1、 “艾滋女”事件
2009年10月12日,互聯網驚現一位名叫“閆德利”的河北女子,自稱遭到繼父強姦後進城務工,在酒吧從事賣淫工作,2009年檢查出患有艾滋病。次日,“艾滋女”在博客中公佈大量生活照及279名與其有性接觸者的電話號碼。10月16日,河北容城縣公安局立案,查明確有閆德利其人,但閆德利3次檢驗均顯示未感染艾滋。閆德利表示,博客照片只有其前男友楊某留存。經偵查,警方在北京某小區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抓獲。
點評: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媒體,尤其是互聯網,作爲一個信息平臺,應當以一種社會責任來抑制惡意炒作,抑制對公民人格和名譽的侵害。
2、羅彩霞被冒名頂替上大學
2004年高考後,湖南省邵東縣靈官殿鎮羅彩霞被冒名頂替,失去了上第三批錄取的專科院校的機會,頂替羅彩霞身份的是其同學,即當地公安局政委的女兒王佳俊。王佳俊冒名頂替成了貴州師範大學學生“羅彩霞”,並於2008年順利畢業。羅彩霞被迫復讀一年,於2005年考取天津師範大學,本應2009年畢業,卻因身份證被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身份受到質疑,才驚覺自己被人冒名頂替了。
點評:央視《今日觀察》評論員劉戈:我們說的是羅彩霞,但是其實我們更多關注的是羅彩霞們。他們不知道上學的機會被誰取消掉了,被誰替代了,他們自己的人生被別人過了。
3、杭州70碼飆車案
5月7日,杭州青年胡斌駕駛跑車撞飛橫過馬路的25歲男青年譚卓。次日,杭州市公安局稱案發時肇事車輛可能沒壓雙黃線,車速認定爲“每小時70碼左右”,受到公衆質疑,後專家對事故車鑑定顯示,車速在每小時84.1公里到101.2公里範圍內。
點評:《中國保險報》評論主編童大煥:飆車案激起的公憤與仇富無關。人們恐懼的是公正的規則被無情踐踏,法律的秩序在某些情景下蕩然無存。
4、 “上訪女”被當衆強姦
8月3日,21歲安徽姑娘李蕊蕊到北京上訪,當天被阜陽市駐京辦送進豐臺區聚源賓館,次日凌晨在多名人員同屋住宿的情況下遭強姦,涉嫌施暴者正是賓館的“看守”之一徐建。12月11日,李蕊蕊被強姦案初審,徐建以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附帶民事賠償2300.9元。
點評:資深記者信海光:引發悲劇的其實還是各地攔訪的做法,每年攔訪不僅耗費了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加深了各類矛盾。如何變堵爲疏值得反思。
5、 “臨時性強姦”案
2009年6月10日,浙江湖州南潯區兩名協警邱某與蔡某帶領剛參加完高考的女生陳某、沈某同去吃飯。飯後陳某大醉,昏迷不醒。趁其醉酒昏迷不醒之際,邱某、蔡某將其帶到賓館,強行與陳某發生性關係。10月19日,浙江南潯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聲稱考慮到邱某與蔡某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事前並無商謀,且事後主動自首,給予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兩被告各入獄三年。“臨時性強姦”也因此成爲網絡流行語。
點評:著名自由撰稿人吳佳男:關鍵不在於司法機關創造或者“被創造”了什麼雷詞,而是政府怎樣緩解民衆對於司法公正的嚴重焦慮。
6、上海“樓倒倒”
6月27日5時30分左右,上海市閔行區“蓮花河畔景苑”小區一棟在建的13層住宅樓向南側整體傾倒。此後,以“樓XX”爲名的名詞,如“樓歪歪”、“樓脆脆”等頻頻見諸報端。
點評:事故調查組專家:近年來的施工事故,往往是在常識性問題上出錯,“犯錯越來越低級”,“這是一個危險的趨勢”。
7、“躲貓貓”事件
24歲的雲南玉溪男子李喬明因盜伐林木被刑拘,今年1月30日進入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傷住院,4天后在醫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顱腦損傷”。對於死因,晉寧縣公安機關給出的答案是,李喬明受傷死亡是因其與同監室的獄友在看守所天井裏玩“躲貓貓”遊戲時不小心撞到牆壁而致。隨即,這條新聞迅速竄紅網絡,最終謊言被拆穿:李喬明被同監房的張厚華、張濤等人多次體罰、虐待和毆打致死。此後,晉寧縣公安機關相關領導和民警均被問責,毆人致死的牢頭獄霸被追究刑事責任。
點評:華堂律師所律師楊兆全:“躲貓貓”與“打醬油”、“俯臥撐”一樣,成了網絡又一流行詞,這些詞語實質上體現的是人們對“有關機關一定在掩飾什麼真相”的肯定式猜測,這是比“躲貓貓”本身更危險的一種公信力的淪陷。
8、 “釣魚執法”事件
18歲男青年孫中界10月14日,因好心載一位需求幫助的乘客,被上海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認定爲“非法營運”,不僅扣車,還要罰款。萬般無奈之下,孫中界砍掉了自己的手指頭以證清白。在輿論壓力下,上海市有關執法部門“釣魚”執法的真相逐漸水落石出。
點評: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上海的“釣魚執法”不僅反映出執法部門法律意識淡漠,而且也暴露出一線執法人員大膽越界隨意行政的執法恣意,這種執法缺少起碼的正當性與合法性,稱之爲“公權碰瓷”和“公權敲詐”並不爲過。
9、張海超開胸驗肺
河南省新密市工人張海超被多家醫院診斷爲塵肺,但企業拒絕爲其提供相關資料,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多次投訴後他得以被鑑定,鄭州職業病防治所卻爲其作出了“肺結核”的診斷。爲尋求真相,這位28歲的年輕人只好跑到鄭大一附院,不顧醫生勸阻鐵心“開胸驗肺”,以此悲壯之舉揭穿了謊言。
點評: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楊支柱:應當通過修法把“職業”病診斷和職業“病”的診斷加以區分,剝奪職防所的職業“病”診斷資格,使職防所的“職業”病診斷建立在其他醫院對職業“病”的專業診斷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