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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調研數據顯示,2005年以來,我國財政行政事業公用經費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億元,2007年以來,該項經費支出已接近9000億元,其中公務用車消費佔比較高。目前,黨政機關及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總量為200多萬輛,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1500億元?2000億元(不包括醫院、學校、國企、軍隊以及超編配車)。每年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增長率為20%以上。
這種公務用車狀況與黨的十七大所提出的『倡導勤儉節約、勤儉辦一切事業,反對奢侈浪費』的戰略方針不協調,也與黨中央近來提出的『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自覺與廣大人民群眾同甘共苦』的精神不適應。因此,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應強化對公務用車制度的管理,以縮減我國機關行政事業公用經費支出。
現行公務用車管理模式及弊端
公務用車是指由政府財政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需要所配備的車輛,主要分為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領導乾部固定用車和公務人員公務活動用車兩大類。
我國現行公務用車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編制管理、標准控制、按需配給、單位所有的模式。這種管理模式是在我國經濟發展水平較低、交通事業不發達情形下形成的產物。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公共交通條件的明顯改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以及公務員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這種公務用車管理制度的缺陷越來越明顯。尤其是一些地方公車消費支出的加速增長,不僅成為各級財政的沈重負擔,也成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易成為滋生腐敗的主要溫床,其弊端主要是有四:
公車消費膨脹,財政不堪重負。
違規超編超標配車現象嚴重。據國家財政部統計,全國超編配車率達50%以上,有些地區的主要領導一人配兩輛專車(市內和下鄉各一輛)。據測算,1人2車比1車2用的社會成本還要高。
變相專車和固定用車現象嚴重。按照中辦發[1994]14號文件規定:只有部長級和省長級以上乾部纔能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乾部保證工作用車或相對固定用車,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及其以下工作人員,包括離退休後享受部長級和省長級待遇的乾部都不允許配備專車。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或有關職能部門都自行給黨政領導配備了專車,有些領導用車雖然不稱為專車,但卻專用。
加油、維修虛開發票,國有資產流失嚴重。據有關部門調研結果顯示,一些單位一輛公車一年僅維修費用就高達10萬元以上,甚至有的公車一年竟換了40多個輪胎,平均每周換一個,其中的漏洞可想而知。另據國家有關部委統計,每輛公車年消費額平均為8萬元?10萬元。
公車使用效率低,公車資源利用失衡。
據國家發改委及廣東省測算,黨政機關的公車,每萬裡運行成本是社會運營車輛成本的5?6倍,而使用效率則僅為社會運營車輛的1/5至1/6。相當一部分領導的專用車,除了接送領導上下班、參加必要的公務活動或出差外,大部分時間或者閑著或者跑司機個人或領導家裡的私事。與此同時,也存在公車資源利用不平衡的現象,一些普通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中用車難的問題仍比較突出,甚至也有私車公用的現象。
制度規定不嚴格,有效監管缺位。
由於國家對公車尤其是領導專車的使用范圍和監管主體缺乏明確規定,對公車的油耗、維修等費用支出缺乏具體標准,對公車違規使用的處罰缺乏具體措施,致使公車使用弊端日益突出。
公車私用現象嚴重,有損於領導乾部形象。
據國家發改委調研報告顯示,公車使用有三個『三分之一』,即車輛公用三分之一,領導及家屬私用三分之一,司機使用三分之一。中央乃至地方新聞媒體曾多次曝光公車接送孩子上學,造成學校門口大塞車,以及婚喪嫁娶公車成龍的現象。損害了領導乾部形象,社會影響很不好。對公車管理與改革的探索
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一些地區和國家有關部委就自發地對公車管理與改革工作進行了積極的實踐和探索,並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據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調查,截止到2007年,已有交通部、國家審計署、國資委、宗教局等8個國務院部門,廣東中山、珠海、惠州、佛山等7個地級市,江蘇省南京、蘇州、無錫,浙江義烏,山東威海,黑龍江齊齊哈爾、大慶等地區均進行了公車管理制度改革的嘗試。主要有三種模式:
其一,貨幣化改革模式。即取消公車(執法等特殊車除外),向全部或部分公務人員按照職級發放交通補貼,公務交通由個人自行解決。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地區公車改革多數采取這種模式,其交通補貼標准差別不大,以珠海為例說明(見表1)。
其二,半貨幣化改革模式。即取消各部門公車,由政府行政後勤部門或由新組建的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實行統一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定期結算。具體方法大致有3種。
按年度核定各單位用車經費,實行總額包乾,計費用車。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重慶市開發區以及湖南省資興市等采取這種形式。
向各級公務人員發放數額不等的乘車卡,實行公車有償使用,以年度進行結算,超支自負,結餘結轉次年繼續使用,或按結餘額30%?50%的比例以現金形式獎勵個人。
按職級核定公務人員用車經費補貼限額,個人憑車輛養路費、燃料費、維護費、保險費、路橋費、年檢費和車票等有效票據在規定的個人補貼限額內報銷,超支自負,結餘轉次年繼續使用或按比例獎勵個人。廣東省佛山市的縣級部門采取這種形式。
其三,加強管理型模式。即各單位繼續保留現有公車,取消事實上的『領導專車』,通過完善和強化公車管理制度,嚴格實行『一車一登記簿』制度,車輛外出公乾必須逐次登記,詳細記錄要車、派車、事由、起始時間、地點、行程、油耗、計費、駕駛員、乘車人等信息。下班後和節假日期間未經批准不得使用公車。廣東省中山、惠州等地區以及汕頭海關對車改留用車采取這種形式。
公車管理與改革的成效
從近年有關部門、地區加強公車管理與改革的實施效果看,整體成效明顯,普遍認為是多方受益的舉措,主要成效包括:
節約了經費開支,降低了行政成本。
據有關部門調研結果表明,凡是加強公車管理和進行公車改革的地區和部門,交通費用支出普遍比從前減少了30%左右。廣東省7個地市車改後,每個地市每年的財政公車交通費支出均節約了幾千萬元,並且不包括司機的費用(見表2)。
杜絕了工作時間乘公用車辦私事的行為,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強公車管理與改革後,公務人員在執行公務活動時,需自掏腰包,這在客觀上促使公務人員采取最有效的方式和最小的成本完成工作,從而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促進了政府職能的轉變。
規范了公務人員職務消費行為,有利於對公務用車的監管。
加強公車管理與改革後,由於將公車過去的暗處消費變成了明處補貼,將公車消費難以控制的『增量』轉變成公開透明的『常量』,使得屢禁不止的公車私用、超標配車、修車謀私等種種漏洞得以有效堵塞,有利於對公車使用狀況的監管,有利於促使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向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和社會化方向轉變。
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密切了乾群關系。
由於強化公車管理與改革後,政府對公務人員不再無償提供公車並供養司勤人員,從而規范和約束了領導乾部的職務消費,遏制了公車使用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據調查結果顯示,加強公車管理與改革後,機關乾部的支持和滿意率普遍達到95%以上。同時,領導乾部取消了專車和司機,與職工群眾同乘公交車或駕私車上班,進一步密切了乾群關系。基層乾部群眾對此評價說,『財政減負,政治加分。』
完善公車管理和改革的政策建議
開展全國公務用車情況的摸底調查。全面掌握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公車數量、車輛結構、經費支出、公車使用等方面的情況,清查超編超標配車、變相專車、公車私用等違規問題,以便為我國公車制度全面改革和有效監管提供准確依據。
進一步調整和完善中央關於公務用車的政策規定。強化公車編制管理,縮減公車數量並降低配置標准。隨著我國汽車工業的快速發展,汽車價格已逐年下調,因此,應盡快修訂現行公車管理制度,適當降低按領導級別配置的公車價格標准。
盡快出臺推進公車改革的指導性文件。明確車改模式、車改范圍、車改對象、車改補貼標准等指導性原則。
車改措施應綜合配套推進。深化公車管理和改革,應與政府職能轉變、政府機構精簡、監管制度完善、廉潔從政建設、財政體制改革和後勤服務社會化等方面工作緊密結合。避免公車改革後公車數量再度膨脹的現象發生。
免征公務交通補貼個人所得稅。因公務交通補貼屬於公務活動消費補貼,不屬於個人收入范疇,應免征個人收入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