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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天朔聚眾斗毆案』二審在北京市高院宣判。臧天朔案維持原判罰不變,即被判有期徒刑6年。此次判決為終審判決,如果臧天朔仍不服,只能通過申訴,但不影響判決執行。
去年11月27日,市二中院認定臧天朔為『廊坊斗毆案』首要分子,並以聚眾斗毆罪判處臧天朔6年有期徒刑。臧天朔不服,他提出上訴的主要內容涉及一審法院的定罪和量刑。對於定性為聚眾斗毆罪以及量刑6年,臧均提出異議。臧天朔的主要上訴理由是圍繞『未曾授意斗毆』展開。為實現二審改判,臧天朔聘請了名律師許蘭亭作為他的二審辯護人,一審辯護律師已主動退出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