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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2009年的“高歌猛進”,近期在政府頻頻出招之下,樓市進入博弈階段。然而,關於房價下一步走勢,爭議從沒像現在這樣激烈。而由此引發的怎樣管房價、物業稅該不該徵、央企要不要退出房地產市場、樓市“預售制”該不該取消等問題,成爲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
透過針鋒相對的觀點碰撞,人們聽到了代表委員的建言獻策,也體會到兩會的民主氛圍。
爭議一:政府的“樓市角色”應該是什麼?
〔焦點〕房價波動本是市場現象,政府該管房價嗎?怎麼管?
〔觀點一〕河南省政協副主席張亞忠委員:房價過快上漲,事關民生大計,只能靠政府調控。讓企業自律、讓消費者理性,這些都不是關鍵。營利是企業的天職,有錢不能不賺;消費者有眼前需求,不可能長期觀望。在造成房價過高的因素中,地價高是關鍵之一,背後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支撐,只有政府才能調控地價。
〔觀點二〕雲南大學發展研究院院長楊先明委員:房價問題政府應釐清角色定位:一方面,保障公民住房權是政府職責,是各屆政府必須明確的社會政策;另一方面,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是政府制定的產業政策之一。目前,政府的關注點應是釐清社會政策與產業政策的界限,確保公民住房權。政府管房地產市場,關鍵是要解決中低收入者住房問題。對於商品房市場,政府主要管規則制定,讓市場公平競爭。
〔點評〕新加坡有70%的人住在政府提供的房子裏,香港有50%。本輪房地產調控中,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首當其衝。不論政府如何調控,確保“居者有其屋”,防止房價過快上漲,將始終是兩大着力點。
爭議二:央企該不該退出房地產業?
〔焦點〕央企“地王”去年頻頻出現,被看成房價推手之一。日前國務院下令規範國有大企業房地產投資行爲,到底該如何看待央企“拿地”?央企退出房地產業有必要嗎?
〔觀點一〕怡和控股集團董事長王剛代表:央企、地方國企憑藉政府信用拿到大量貸款,然後買地當“地王”,助推了房地產價格高漲。國企經營定位應重新調整,以生產性經營特別是公益事業爲主,其經營目標不應僅是盈利,也不僅是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而應當兼顧社會效益。房地產領域,國企應定位在提供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應更多由民營企業去做。
〔觀點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委員:如果國企以公平競爭的身份進入房地產業,也不能說不允許,房地產准入不能簡單地把國企排除掉。大家關心的是國企進入房地產市場存在一些扭曲因素,比如沒有硬預算的約束,這需要結合配套改革去解決。
〔點評〕無論國企、民企,市場競爭機制公平性都至關重要。國企特別是央企退出樓市的呼聲,一是對“融資”等不平等市場機制的提醒,二是對規範房地產投資行爲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