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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的小艷已為人妻 |
小艷哭著說自己很『幸福』 |
小艷『丈夫』顏平笑得很開心 |
『有些小學生娃兒看起都比她大。』有村民這樣議論。
新娘盤著新娘頭,身穿一件紅棉衣,滿臉稚氣地坐在大紅『囍』字下方。
不幸身世
出生幾個月,父親就去世,母親改嫁再沒回來,是爺爺奶奶將她養大。
去年初,她初二沒念完就輟學了。不久,爺爺奶奶給16歲的她訂了婚。
新娘名叫小艷(化名),只有17歲。新郎顏平29歲,足足比她大12歲,右眼殘疾。
面對這對極不相稱的新人,人們依舊是祝福。
小艷的娘家在登雲村12組。她出生纔幾個月,父親去世,母親改嫁再沒回來,是爺爺奶奶將她養大。去年初,初二沒念完的她就輟學了。
不到一個月,爺爺奶奶就給纔16歲的她說了這門親,還訂了婚,收了2000元彩禮。
為了逃避這樁婚事,小艷逃過兩次。
2009年上半年,小艷和顏平以及顏平的表姐一起到沈陽打工。一個月後,小艷偷了顏平的表姐300元錢,獨自跑回開縣,她告訴一個她最可以依賴的長輩趙俊(化名):『他(顏平)老騷擾我,還不准我回來,我只有偷跑。』
2009年底,小艷又拿了奶奶100元錢,跑到縣城,找到趙俊。『哭得像個淚人。她說要留在縣城打工,掙錢把彩禮錢還了,就能脫身了。』趙俊說,20多天後,小艷很興奮地對他說,她要回家了,因為家人同意退婚。但小艷這一走就再沒回來。
『我接到過她幾次電話,每次她都說是躲在廁所裡偷偷打的,等會還要把通話記錄刪掉,否則要遭。小艷說她上當了,這婚是不可能退掉的。最後一次接到電話是3月10日,她哭著說過兩天要嫁人了。』趙俊不知道小艷是否真的已成了別人的新娘,只求記者:『救救她,她纔17歲!』
在縣城打工期間,小艷還找過婦聯。開縣婦聯副主席肖朝瓊回憶:『她一直哭,說不想嫁給那個男人,還問我們是否能保障她的人身安全。她留下了地址和姓名,可當天我讓白鶴街道婦聯去了解這事時,卻發現根本沒這個人。』
3月16日,記者趕到開縣采訪小艷時,她卻斬釘截鐵地說:『我是自願嫁給他的,我愛他,很愛!』
不到10天時間,小艷的想法為何會有如此極端變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