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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盛哲 |
短短17公裡長的武漢機場高速公路,卻有十個四種不同標准的限速牌,導致司機們不得不頻繁踩剎,由於部分限速牌設置比較隱蔽,稍不留神,就會超速。司機紛紛反映這實為『陷阱』。記者全程體驗發現,確實很容易『被超速』。(據4月17日《三湘都市報》報道)
設計時速100公裡以上的高速公路,限速牌不停變化,一會兒60公裡、一會兒80公裡,一會兒40公裡。短短17公裡的路段,設立十個四種不同標准的限速牌,而且部分限速牌設置隱蔽,讓過往司機防不勝防。交警部門如此拿『限速牌』當『提款機』,實是變相收費,也難怪司機稱之為『陷阱』。
交警執法也應該有理有據,設立限速牌不能沒有一個規矩,罰款不能取之無道,更不能挖陷阱坑害司機。筆者注意到,在執法經濟廣為公眾詬病的當下,全國不少地方的交警部門已經取消了罰款指標,正在逐步減少經濟處罰額度,人性化執法正在逐步成為新的執法方向。而武漢機場高速交警部門不僅不認真維護交通秩序,保證公路暢通,竟不顧民意,亂設限速牌算計司機,讓小心開車的司機『被超速』,實在令人費解。
公安部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中明確規定: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地點應當向社會公布。使用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測速的路段,應當設置測速警告標志。交警把限速牌設置在隱蔽處『暗中執法』,如何讓人信服?
當然,我們可以譴責亂設限速牌的交警部門與深諳罰款之道的交警,但我們指望他們主動放棄罰款經濟並不現實。既然媒體已經曝光,司機十分不滿,就應該有部門出來乾預,割掉這個執法經濟毒瘤。毒瘤怎樣割?依我看,個案曝光只能解決個案問題,關鍵是要建立長效機制。如果不打破交警部門的執法經濟思維,不想辦法約束交警執法的權力空間,這種拿『限速牌』當『提款機』的執法亂象還會再現,執法的底線還會繼續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