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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5月17日,山東省高密市檢察院反貪局幹警劉麗梅在《業務部門信訪預警報表》上寫下這條信息:“一外地開發商到我院信訪,反映一村主任利用職務之便索賄,表示要越級上訪。”在當日的聯合接訪中發現信訪苗頭後,劉麗梅立即填表送到該院“信訪預警信息組”,目前這一問題正按程序處置。
高密市檢察院預警信息組組長、控申科科長夏曉濱告訴記者,按照該院《涉檢信訪評估預警實施方案》的要求,業務科室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對每起案件進行信訪風險評估後報送預警信息組,緊急情況必須當日上報至預警信息處置組。處置組組長確認案件所屬等級後,對於第一等級(關注)、第二等級(預防)的案件,由辦案人員、業務科室自行消除信訪隱患。而對於第三等級(處斷)的案件,立即報告檢察長,依情況由科室負責人、分管檢察長或檢委會把關息訴。預警信息督察組全程動態跟蹤督辦息訴效果,對那些由於各種因素導致預警升級的案件,及時靈活地重新定級,調整工作方案。
高密市檢察院這項旨在從源頭上化解信訪壓力與社會矛盾的探索,如今已運行兩年。該機制的直接推手、該院檢察長鄧樹剛稱,通過建立起完整的發現、評估、預警、處置、督察流程,該院實現了信訪工作由“治”到“防”的轉變,充分把握了涉檢信訪工作主動權,在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中發揮了作用。
兩年來,該院對辦理的1677件案件均進行了信訪風險評估,發出信訪預警的31件案件中,絕大多數是在公訴階段暴露出的信訪風險,全部得以息訴,上訪人均沒有再上訪,到省進京“零上訪”的目標得以實現。而且,今年該院受理的涉檢信訪總量比去年下降了31%。
目前,該院通過抽調專人日常監測網絡輿情、在接訪下訪中充分收集社情民意等,編織了一張嚴密的防控網,切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檢信訪。山東省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高密市委書記吳建民對此給予高度評價。
相關資料:
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但是,由於信訪的有關信息一般要經過信訪辦公室工作人員的篩選,然後遞交給有關領導、有關機關,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也是一種間接的利益表達方式。
上訪,即羣衆越過底層相關國家機關到上級機關反映問題並尋求解決的一種途徑。意向上級政府反映羣衆意見,反映出羣衆對上級政府的信任,是我國特有的政治表達形式,有着悠久的歷史。上訪是羣衆反映意見、上層政府瞭解民意的一個重要途徑。
根據上訪的事件起因(理由)上訪分爲有理上訪和無理上訪,但總的來說,上訪多是因問題在當地政府得不到解決或解決不合理而引起,針對的往往是權力和資本結合所產生的不公平現象,例如貪污腐敗、黑惡勢力與政府勾結,因此針對上訪者的暴力事件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