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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內容:神木縣法院一法官違法違規入股煤礦,在連續兩年未得到紅利後,怒將煤礦方告上法庭。榆林市紀委監察局執法室主任姜浩年表示,目前,入股煤礦法官張繼峰已經被上訴至榆林中院,該案很快就會有結果。 |
神木法官打官司討要入股煤礦分紅事件引發廣泛關注。
神木縣法院一法官違法違規入股煤礦,在連續兩年未得到紅利後,怒將煤礦方告上法庭。橫山縣法院一審判令這名法官勝訴,煤礦方不服,這起國家公職人員入股煤礦案將擇日開庭二審。
法官是否可以依法索要違法所得?引來輿論一片嘩然。日前,神木縣委連夜召開常委會,對入股煤礦討要1100萬紅利的法官張繼峰進行調查。神木縣人民法院則在24日夜免去張繼峰監察室副主任一職。
最新 專案組調查入股資金來源24日,神木縣委常委會議後,神木縣人民法院連夜召開黨組會議,黨組會議認為張繼峰入股煤礦嚴重違反《法官法》的有關規定,故立即免去其監察室副主任一職。
據了解,昨日上午,榆林市委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張繼峰入股煤礦一事。會議要求,一是市檢察院立即著手調查張繼峰入股煤礦的180萬資金來源;二是市法院要加快案件審理,盡快給媒體和公眾一個答復;三是市紀委要對公務員從事或參與經營性活動進行調查;四是神木縣要依法對當事人進行查處;五是啟動問責程序,對該事件涉及的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榆林市紀委監察局執法室主任姜浩年表示,目前,入股煤礦法官張繼峰已經被上訴至榆林中院,該案很快就會有結果。二審判決後,紀檢部門會嚴格按照乾部管理權限立即著手對事件涉及的相關人員進行責任倒查。另外,專案組已經從張繼峰入股煤礦的180萬資金來源入手展開調查。
昨日(25日),神木縣成立了『全力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領導小組』,要求各部門各鄉鎮首先進行自查,然後縣上派出5個工作小組挨個排查,清查的重點是各級領導乾部。
據悉,榆林市中院昨日召集張繼峰一案相關人員進行聽證會,案件在一兩日內會有結果。
緣起 法官180萬入股煤礦現年46歲的張繼峰是神木縣法院監察室副主任,之前擔任過神木縣法院沙?法庭庭長,是一名法官。
2005年2月,張繼峰和妻子王和霞將共有的一套住房作價43萬元,賣給張繼峰的同學陳某。後來又將自己村裡分給的街產以138萬元變賣。隨後,張繼峰夫婦將夫妻共同財產以張繼峰的名義與陳某等人合資,受讓了他人所有的神木縣孫家岔鎮宋家溝煤礦,受讓價款1800萬元,其中張繼峰夫婦180萬元,佔總投資的10%。入股煤礦後,張繼峰夫婦先後從煤礦得到660萬元,他們認為這些都是煤礦的紅利。
2008年4月,張繼峰夫婦獲悉陳某早在2007年七八月間將煤礦以50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馮某、餘某三分之二股份,陳某持有三分之一股份,且將法人代表變更為馮某。張繼峰夫婦認為對方剝奪了他們受讓煤礦的權利,遂將煤礦方起訴至神木縣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其和妻子持有煤礦10%股份,並判令煤礦方給付其1100萬元的紅利及逾期給付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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