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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牌縣委書記鄭柏順簽發的『勞教』文件。 |
天津北方網訊:33歲的何守業至今不敢回家。其父何吉上因舉報村支書侵佔退耕還林款未見『效果』,多次上告,被認定『衝擊國家機關』。在檢察機關認定其不構成犯罪之後,湖南省永州市雙牌縣委書記鄭柏順簽發『勞教』文件。2009年8月,永州市『勞教委』決定對何吉上勞動教養一年。
在指控何吉上的兩大本厚厚的案卷材料中,何守業也是犯罪嫌疑人。
『被退耕還林』
矛盾起源於當地實施退耕還林中的問題。
從2007年開始,家住雙牌縣打鼓坪林場雙豐村的何吉上和部分村民,先後到市縣兩級書面反映該村支書何建上利用職權損害村、組集體利益,在退耕還林中『上下其手』。
何吉上等村民稱,2003年10月,村支書何建上為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利用職權將山場400多畝一直『長勢很好』的油茶林和100多畝松樹林燒毀後『退耕還林』。在這一『浩大』的工程中,順帶把何吉上家的4畝有林權證的油茶林也一並『退耕還林』了。
多位村民說,此舉讓村支書獲利很多:國家發放的每畝每年230元退耕還林補助款,支書何建上只同意給原承包戶20元。僅此一項,『何建上就非法套取項目資金近百萬元』。何守業表示,他家的山林是上世紀80年代種的油茶樹,林權證注明為4畝,實際上是幾塊小山林,總計15畝。每年不用施肥管理,都有1000多元收入。在『被退耕還林』後,村支書從財政所領取的退耕補助中,一般村戶每畝給20元,而他家竟然連這20元都沒有。
除此之外,何吉上等村民還認為村支書在出賣馬介頭大灣古路下43畝松杉山時,本村村民出價3.4萬元沒有買到,卻被打鼓坪林場荷塘工區黨支書蔣某以2.8萬元買到了。還有,何建上不經林地承包戶的同意,就擅自串通各組組長把村裡的幼林賤價出售。所得巨額款項,村民卻未見分文。
對於靠山吃山的當地村民來說,村支書此舉無異於斷了他們今後的生路。於是,何吉上等人開始找打鼓坪林場反映情況。未果後,他們又赴雙牌縣委、縣政府等部門上告,引起了雙牌縣相關部門的重視。
但舉報信經層層批轉後,最終被批轉到何吉上等人控告的涉事方之一——打鼓坪國有林場調查處理。結果讓舉報人感到十分意外——『林場派人和我們談,警告我們不要再告了,要告也搞不贏;對我們反映的問題卻極力回避。』舉報人之一何改成說,『被舉報的人更囂張了,我們強烈要求重新調查。』
被質疑的調查
2007年7月20日,雙牌縣委政法委、聯席辦、縣人大內司委、縣公安局森林分局組成聯合調查組,與林場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到雙豐村『核實情況』。當天,聯合調查組即針對何吉上等人反映的問題,『高效』地作出了4頁紙的書面《回復》。
《回復》稱,2003年,村支書何建上在租賃喇叭口等山場約500餘畝山林土地退耕還林前已經召開了『群眾會議』。當年10月,部分農戶在租賃花名冊上簽字確定了租(借)關系。調查組認定,『何吉上沒有在租賃土地花名冊上簽字,但委托了堂兄何發上處理茶山場的茶樹事宜。何吉上在2007年元宵節前一天,領取了147元土地租賃費。』
蓋有四個部門公章的這份《回復》承認,打鼓坪林場在2007年6月底組織雙方調解時,考慮到何吉上沒有在租賃土地的花名冊上簽字,『與何建上充分協商後,將何吉上的土地如數歸還,在土地上造的林木歸何吉上所有。政策規定退耕還林每畝每年補貼230元總共8年,前4年作為何建上的投資成本,後4年歸何吉上所有』。
但多個部門的調查無法獲得舉報人的信任。
『先不說自己的(山林)沒有委托任何人同意村支書搞退耕還林,他們提供的花名冊都是我們上訪之後造的假!』何守業認為,『偏偏找一個死了的人來誣陷我們家拿了147塊錢,你說好笑不好笑!』
何守業說,調查組所說的其父親何吉上委托何發上辦理『退耕』手續,實際上,2003年的清明節前後他的這位堂叔何發上就因為肺癌去世,而退耕還林當年11月份左右纔開始搞。一則,死去的何發上不可能在6個月後『復活』,代為處理親戚事務。此外,調查組也不可能在4年後從其嘴裡核實此事。
該《回復》指出,何吉上所指的自家承包山林被私自轉讓一事,是『各組群眾會議討論決定的』,並且『你家的承包責任山與組集體山林連為一體,不宜劃分另行轉讓』。何守業據此反駁:事實上,他家承包合同書裡的『廟後山』離集體山林起碼4公裡遠,另外一塊以組裡名義簽訂承包合同的4畝杉林,後來分給了各戶種樹——也離集體林地二三公裡。
在舉報的1100畝青山轉讓後所得277萬餘元的去向問題上,該《回復》說明,這筆款是按照1984年分山人口平均分配的。何吉上共分得林木款1400餘元,此款何吉上領取後就已借給了本組組長何茂成的兒子『何守業』購車之用。
《回復》中的這段文字尤其激起了何吉上的怒火。何守業說,他家所在的三組組長何茂成也是村支書的親戚,何茂成的兒子非他『何守業』,而是另有其人。但在這份調查報告中,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組長的兒子。而且兩家人之間如果有財務借貸,應該有憑據為證。可是,調查組竟然采取無證『推斷』,作出結論。
采訪中,一些村民進而指責調查組的『不公正』、『不專業』事出有因。
他們稱,2007年開始的那次調查,有關部門都是找村組長了解,並在被舉報的村支書家裡進行談話,而該村有3名組長是支書的親戚。『調查組到了打鼓坪就在何建上等村乾部家裡吃喝,結果會對我們有利嗎?』打鼓坪一位村民認為,有些官員在『包庇』村乾部。
2009年11月25日,雙牌縣曾經參與本案調查的部分工作人員接受了記者的采訪。有官員對上述說法極力否認。其時,打鼓坪林場場長蔣崇信卻認為,『何吉上告狀是因為自己被免了村支書,而對新任支書何建上等人生恨。何吉上家的退耕還林款沒有到位,是他們自己不去領取』。但據調查核實,何吉上迄今從未任職該村支書。
2010年6月22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從湖南省林業廳退耕辦副主任覃正亞處了解到,國家實施退耕還林政策的指導思想是改善生態環境,針對的是糧食產量不高、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陡坡耕地,國家給予補助,每年230元/畝。剛開始時,部分群眾因對政策了解不夠,積極性不高,各地方往往動員大戶承包。之後,百姓看懂政策,積極性上昇,隨即出現了『2004年、2005年開始退耕還林計劃變少,百姓興趣上昇』和『普通農戶與承包大戶之間利益衝突』的兩類矛盾。
為了防止矛盾發生,2005年3月3日下發的《湖南省退耕還林工程大戶承包管理暫行辦法》中強調,要在退耕農戶自願的前提下實行大戶承包,國家補助由承包人與退耕農戶充分協商,按照互惠互利,雙戶自願的原則,約定分成比例。各地要防止大戶強租、騙租土地產生利益糾紛。此後的2008年,湖南省政府又下發了15號文件,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其中規定:承包合同不規范的要修正規范,沒簽合同的必須補簽,同時,在第二輪退耕還林補助期間,承包大戶不再享受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