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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反貪部門通過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312.57億元。
記者從此間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會議上獲悉,2005年全國檢察機關第六次反貪污賄賂偵查工作會議以來,各級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堅決貫徹中央反腐敗決策部署,堅持以辦案為中心,強化辦案措施,突出辦案重點,加大辦案力度,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46570件178393人,挽回經濟損失312.57億元;集中力量查辦大案94933件,佔立案總數的64.77%,縣處級以上乾部13192人,佔立案總數的7.39%,其中百萬元以上案件8776件,廳局級以上乾部1004人。
反貪工作的辦案質量、效率也穩步提高,撤案率、不起訴率下降,起訴率、有罪判決率上昇,五年來所辦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決122106人,有罪判決率達到99.7%。
追逃緝捕措施不斷強化,五年來共抓獲負案潛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148名,其中潛逃境外的71名。
反貪工作辦案重點和主攻方向作出調整
記者從此間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會議上了解到,隨著社會形勢的發展,貪污賄賂犯罪的發案規律正在發生演變,反貪辦案工作的重點和主攻方向,今後要從犯罪主體、犯罪性質、犯罪行為手段、犯罪危害後果和發案領域五個方面作出調整,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負責人在會議上指出,隨著改革開放不斷向縱深推進,國家管理社會事務、配置經濟資源、調控經濟發展的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與此相應,貪污賄賂犯罪的發案規律也在逐漸演變,腐敗現象正在向一些關鍵領域滲透,向一些社會領域擴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領導乾部犯罪問題更加突出,涉案金額越來越大,犯罪行為日趨復雜化、隱蔽化、智能化,新型貪污賄賂犯罪形式和手段不斷出現,窩案串案案中案明顯增多。
這位負責人表示,為了適應新的形勢要求,反貪辦案工作要在辦案重點和主攻方向上作出調整,具體來說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在犯罪主體上,要加大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罪,特別是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乾部中的貪污賄賂犯罪力度;二是在犯罪性質上,要加大查辦權錢交易的賄賂犯罪力度,在堅決懲治受賄犯罪的同時,切實加大打擊行賄犯罪力度,有力遏制賄賂犯罪的發展蔓延;三是在犯罪行為手段上,要加大查辦利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等公權力謀取私利的貪污賄賂犯罪力度;四是在犯罪危害後果上,要加大查辦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貪污賄賂犯罪力度,揭開腐敗黑幕,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五是在發案領域上,要加大查辦發生在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國有資產管理經營、金融、司法等重點領域貪污賄賂犯罪力度,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和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同時,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嚴肅查辦損害民生、涉農領域的貪污賄賂犯罪,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