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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兩級檢察機關自2005年以來,共立案查處村官職務犯罪案件67件75人,分別佔同期立案總數的7.1%和6.7%。其中,僅2009年一年,便立案查處18件23人。
據介紹,在杭州市檢察機關5年來查辦的村官案件中,村黨支部書記35人,村民委員會主任23人,二者合計佔立案數的77.3%。而其他村委或報賬員、出納也大多是村支書和主任職務犯罪的共犯,村一把手犯罪佔絕對數量。
村官犯罪主要集中在受賄、挪用公款、貪污3類案件,共64件70人,佔案件總數的95.5%。同時,辦一案帶一串挖一窩的羣體腐敗現象屢見不鮮,發生在集體資金管理使用環節的案件佔查辦案件總數的90.4%。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春蓮告訴記者,村官貪污、挪用公款等違法犯罪問題,容易激起民憤。杭州檢察機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一方面加強涉農職務犯罪懲處,一方面加強制度建設,探索涉農犯罪懲防工作的長效機制,並與紀委、農辦等多部門進行有效聯動,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