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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但暫無購買能力的家庭,以及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但又暫無能力購買商品房的低中收入家庭,包括非本地戶籍創業人纔(大學畢業生)、外來務工人員,俗稱『兩個夾心層』。
今後,他們可以通過公共租賃房(簡稱『公租房』)來解決住房困難。
昨天在杭召開的浙江省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現場會要求,各級政府特別是城市政府,要把發展公租房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善民生、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的重點,積極探索加快建設公租房新路徑,讓更多城市住房困難家庭得到政策實惠。
浙江省委副書記、省長呂祖善對會議作出批示,副省長陳加元到會講話,杭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邵佔維出席。
杭州今年確保推出600套公租房試點邵佔維介紹了杭州這些年保障房的建設情況——
建立健全了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在危舊房改善工程中,確立了『租、售、改』三位一體工作思路;實施拆遷安置房保底安置政策,加強人纔房建設,形成了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廉租房、公共租賃房、危改房、人纔房『六房並舉』的保障性住房體系;
特別是在解決『兩個夾心層』住房難當中,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實現了對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廣覆蓋,以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目前,已累計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近130萬平方米。
杭州市副市長俞志宏報出一串數字——
杭州廉租房已覆蓋到低保標准2.5倍(含)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經濟適用房已覆蓋到人均可支配收入80%及以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截至今年6月底,市區已累計保障住房困難家庭104467戶,佔市區家庭總戶數16%左右。
杭州打算到2012年年底,市區已建、在建和籌集的公共租賃房達250萬平方米以上,今年,確保推出600套公共租賃房試點。
同時,還將抓緊完善《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和《杭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盡快推出。
昨天會上,還就大家普遍關心的一些問題,釋放出了明確信號。
准入條件——申請公租房,要看收入狀況各地可根據公租房的需求和財政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收入線准入標准。
目前,不少市縣經濟適用房收入線准入標准,已放寬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對照看來,公租房收入線准入標准,應當再放寬一些。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房,必須要有穩定職業並已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
已享受廉租房實物配租、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租房。
套型面積——60平方米以內公租房的套型面積,不能高於經濟適用房的面積標准,必須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國外很多保障性住房面積都不大,比如日本,小的二三十平方米,大的也就三四十平方米。
使用功能,要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同時,小區的環境、公共配套、公共服務也要達到基本要求。
租金——低於市場,每年調整租金水平,按租住者付得起、政府可承受原則,綜合考慮公租房建設和運營成本、供應對象支付能力、市場租賃價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實行政府定價,按年度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總的來說,租金要低於市場水平。
房源——企業可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公租房的房源,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原則,多條腿走路,大致分兩大類——
一類是政府組織實施,包括在房地產項目中配建、政府組織集中建設,或委托企業建設。
另一類是發揮社會力量建設。企業如果住房困難職工較多,可在符合土地利用總規、城市規劃前提下,經市、縣(市、區)政府批准,在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性質變更手續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優先向本單位符合條件的職工出租,多餘房源由政府統一調配。
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租賃合同期內,承租人因購買、受贈、繼承、租賃其他住房,或因經濟條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租房享受條件的,應及時退出,相關退出要求應在租賃合同中載明。
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符合續租條件需續租的,須重新申請並簽訂合同。
拖欠租金——從工資裡扣公租房承租人要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借、轉租、閑置或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承租人必須按時足額繳納租金及水、電、氣、物業管理等必要的費用。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騙租轉租——一定時期內取消申請資格公租房申請人以虛假方式騙租的,一經發現,即解除租賃合同,責令其立即退還所租的公租房,並取消其5年內申請公租房資格。
對承租後發生出借、轉租、閑置以及改變住房用途等違規行為的,即解除租賃合同,責令其立即退還所租的公租房,並視情節輕重,取消其在一定時期內申請公租房資格。
浙江省建設廳、浙江省發改委、浙江省公安廳等十部門今年7月聯合頒發了《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如果你想進一步了解,可到浙江省建設廳網站(www.zjjs.gov.cn)查看。
據都市快報陳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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