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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9時45分報道,《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今天(1日)開始正式實施,市民們如何看?詳細情況我們連線中央臺駐廣東記者黃少煥。
主持人:具體有哪些場所不許抽煙?違反者將采取什麼措施?
記者:條例中嚴格劃分了12類『禁煙場所』和六類『限制吸煙場所』。其中規定任何人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並且廣大煙民只能在限制吸煙場所的吸煙區(室)過煙癮,違反並不改正者可罰50元。條例稱在勸阻無效後,市民還可找來場所經營者進行勸阻。
主持人:什麼機構負責罰款工作?執行起來是否會遇到阻力?
記者:到現場罰50元的有15個部門,按照場所的不同類別而『包乾到戶』,如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工作場所的控制吸煙工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的控制吸煙工作等。也就是說,如果在醫院發現有人在禁煙區抽煙,市民可勸阻,醫院可勸阻,但只有管理醫院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即衛生局纔對吸煙者有處罰權。阻力方面還是有的,如:執法人員少確實是控煙條例執行現實中存在的難題,有人認為50元的罰款太少,有的人寧交錢也要吸煙。當然不聽勸阻的人還是少數。
據了解,這個條例主要是為了控制吸煙,目的不是罰款,經過勸阻能停止吸煙就有了控煙的效果。市民的勸阻、投訴以及有關部門的執法都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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