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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王女士介紹,上周末,她在聚金服飾城看中一款上衣。當王女士要求試穿時,店主卻表示不確定買的話不能試穿。『如果買了,不合適可以換。』王女士聽他這麼一說,便放心地付了款。試穿後,王女士發現衣服不合適,想退掉,但店主卻以之前商定的確定買纔試穿為由拒不退款。店主還說,不買也可以,但要交納20元的『試穿費』。王女士無奈交了10元的『試穿費』息事走人。
塘沽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表示,該店主提出先交錢的做法屬於強買強賣,消費者可到消協投訴。(時報記者於浩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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