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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在欠別人錢的情況下,不僅不思歸還,反而將這份債務當做誘餌,哄騙債主說自己正在上海打一個經濟官司,官司打贏要回錢後纔能還債。債主對此信以為真,為了拿回自己的錢,竟又在騙子的一派胡言中陸續被騙去30多萬元。
劉筱與張綱原來在一起做生意,劉筱欠張綱一筆債務,張綱雖多次討要,劉筱卻始終沒有歸還。之後,劉筱向張綱出示了一張欠條,聲稱別人欠他錢不給,自己正要為此事到上海打官司。官司打贏了,那筆錢他就可以還給張綱了,張綱信以為真。從2007年10月至2008年11月間,劉筱在電話中對張綱聲稱自己正在上海打那個經濟官司,並編造出自己罹患重病,需要訴訟費、醫療費等謊言,以自己和編造出的『何法官』的名義,向張綱騙得人民幣36萬餘元。漸漸產生疑心的張綱後來終於證實,劉筱並非在上海,而是好端端地住在本市。張綱於是報警。
劉筱被抓獲後,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本案中認為,被告人劉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考慮到其自願認罪、確有悔罪表現等情節,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詐騙罪判處劉筱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記者王學軍通訊員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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