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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原副總隊長羅力涉嫌包庇毒販、收受賄賂案,10月9日在該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由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敖興滿、許其貴、劉洪等因涉嫌販賣、運輸毒品及故意殺人同庭受審。
據檢察機關指控,自2005年以來,羅力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禁毒總隊二支隊支隊長、禁毒總隊副總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涉案人員謀取非法利益;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對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共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120萬元。爲謀取職務升遷等不正當利益,羅力於2005年至2008年,多次向他人行賄人民幣45萬元。
檢察機關還指控,2001年8月,被害人張某以告發羅力的違法犯罪行爲相要挾,要羅力爲其販賣毒品提供幫助。羅力遂安排敖興滿等人謀害張某。其後,敖興滿邀約許其貴、劉洪、趙曉奇(已死亡)等人共謀槍殺張某。2002年7月13日凌晨,趙曉奇持手槍射殺張某,致其當場死亡。
法庭宣佈,鑑於案情重大複雜,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