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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河南鄭州二七區連續發生了3起因城管執法不當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事件,分別是城管持刀傷人事件、強行拆除鐵皮屋並將屋主扔到櫻桃溝事件及城管傷人引起公憤致使執法車被掀、道路被堵事件。為此,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緊急出臺《鄭州市城市管理文明執法『十不准』》。那麼,到底這『十不准』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呢?他能不能起到遏制城管暴力執法的作用呢?我們來連線河南臺記者陳松了解一下詳細情況。
主播:這個《鄭州市城市管理文明執法『十不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城管部門對此有什麼具體的落實措施和辦法?
記者:這個『十不准』主要包括像不准用粗暴、生硬、冷淡的語言或推諉態度對待管理相對人和來訪群眾;還有不准與違法相對人發生糾紛、廝打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不准刁難或打擊報復管理相對人等等。從這個十不准的規定來看,主要都是為了讓我們的城管人員執法更加文明。
記者也了解到,現在每個城管執法隊員都簽訂了《行政執法人員文明執法承諾書》,一旦出現『不文明』執法現象,市城市管理局可責令區城管執法局按照相關規定調查處理。同時,如果出現重大事件,可建議區政府調查處理相關責任人員,而且,鄭州市政府法制辦也可代表市政府直接介入處理。如果執法人員嚴重違反規定將被收回執法證,調離工作崗位。
如果因不履行職責、推諉扯皮等引發突發公共事件,對單位領導可免職、辭退或給予行政處分。另外,如果市民發現這些機構的執法人員有違反『十不准』規定的,可撥打電話0371-67172000投訴。
主播:那市民們對『十不准』的看法又怎樣?覺得能起到作用嗎?
記者:『十不准』規定一出臺確實也遭到了網友和市民的質疑,他們覺得『十不准』並不『新鮮』,大多是『老內容』,擔心這個規定會不會成為一紙空文?市民們不知道這個『十不准』對執法人員的約束力到底怎麼樣,到底能不能落實好?
因為他們覺得以前的一些地方也有不少類似的做法,管一段好一段,不管呢又反彈了。不知道這一次的效果怎麼樣。不過,鄭州市城管局執法管理處處長董傑說,『「十不准」的內容並不是新的,以前也有相關規定,只不過這次是結合實際,集中整理了十條,重新強調一下。』另外我也采訪到一位社會學家牛新英,他覺得『十不准』的出臺縱然是有效果,恐怕也是短期效果。他認為,轉變觀念纔是解決執法難的正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