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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告吹後,為了報復女方,榮昌縣人龍強(化名)居然偷來炸藥,將女方父母房屋炸垮。日前,榮昌縣法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龍強有期徒刑10年,並賠償相關損失8萬餘元。
去年4月1日凌晨4時許,榮昌縣昌元街道寶城寺村村民陳群(化名)正在熟睡中時,突然被幾聲巨響震醒,發現樓板和柱頭開始垮塌。他以為發生地震了,拉起妻子往床下鑽。又過了一陣,見沒有『餘震』,兩人衝下樓,背起母親就往外跑。
與此同時,同村其他人也跑出來看究竟。不過,全村就陳群家房子嚴重損毀,其他村民家安然無恙。
眾人報警。民警在現場找到一些爆炸殘留物,初步判定是有人在蓄意報復陳家。正在這時,陳群的女兒陳麗(化名)報警稱,房屋是同村的前男友龍強炸垮的。當天上午10時許,警方將龍強緝拿歸案。
龍強為什麼要下這樣的狠手?民警調查時,龍強稱,陳麗與他分手讓他很受傷。他這樣做是為了讓陳麗『活下來難受,讓別人嘲笑』。
龍強今年39歲,小學文化。他稱,2008年6月,他從廣東打工回來,與同村的陳麗認識並戀愛,但他們的交往受到陳麗的父母反對,於是他們在榮昌一個鎮上租房同居。他說,同居期間兩人共用了5000多元,後來為了錢的事情經常吵鬧。
龍強稱,2008年年底的一天,他發現陳麗另外耍了一個吳姓男子,兩人就此分手。去年3月27日,陳麗叫他拿錢流產,讓他更加憤怒,因為孩子不是自己的,他拒絕了這個要求。當時,他就產生了炸死陳麗父母的想法。
龍強以前曾在榮昌一家煤礦當過掘進工人,知道該煤礦某處存有炸藥。一天晚上,他悄悄潛入該煤礦偷走123條炸藥、10餘只雷管。去年4月1日凌晨4時許,龍強對陳家房屋實施了爆炸。
實施爆炸後,龍強沒有意識到後果的嚴重性,居然坐在不遠處的一個山坡上,不停地給陳麗發短信,『你一次又一次地逗我,說要和我在一起。騙我的人都會有回報。現在你可以打你爸爸電話,看他命大不大?我把他們房子炸了。你欠我的,我要讓他們償還……你當我是三歲孩子哄騙,你覺得好玩嗎?可是我的報復心很強,想不到吧?我已跑出重慶,來殺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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