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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和QQ的恩怨雖然暫時告一段落,但是在這場網絡鏖戰中,尤其是QQ那封致網民的信發布後,不少網友憤然而起,一紙訴狀將騰訊告了。
昨天在浙江圖書館舉辦的一場法律大講堂中,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法律系主任、中國民法與經濟法研究會理事吳勇敏教授認為,騰訊沒有給用戶留出合理的准備時間,就單方面強行終止服務,是違背合同法原則的。
有人提出了異議——大多數QQ是免費使用的,人家騰訊想怎麼著就怎麼著,而且之前也簽過一個『同意或不同意』的協議,在《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這份協議中,騰訊公司並沒有給自己設定提供QQ軟件服務的期限,而是在4.2條規定了為保障公司業務發展和調整的自主權,騰訊擁有隨時自行修改或中斷軟件授權而不需要通知用戶的權利,如有必要,修改或中斷會以通知形式公布於騰訊網站重要頁面上。
不過,吳勇敏認為,即使在免費服務的情況下,用戶基於對服務合同的信賴,長期使用並在此基礎上形成的諸多利益,理應受到騰訊的尊重和保護,騰訊有權解除合同,但在解除之前,有義務提前通知用戶,並給用戶留出合理的准備時間,以避免給用戶造成損失。因此,騰訊關於『騰訊擁有隨時自行修改或中斷軟件授權而不需通知用戶的權利』的條款是違背合同法原則的。如果有些用戶QQ軟件是有償購買的,那騰訊單方宣布停止使用肯定是構成違約,應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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