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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淮安市盱眙縣桂五鎮兩位農民,因上訪被鎮政府乾部強收『信訪保證金』。11月10日,盱眙縣紀委表示已經介入調查,並要求相關乾部退款和道歉。(11月12日《京華時報》)
荒唐的『信訪保證金』事件,退款、道歉便了事了?官員侵犯百姓權利,雙方代價上總是不對稱的。『信訪保證金』這件荒唐事上,至少有兩個問題需要說明白:一是官員壓制上訪的違法性質;二是非法抓捕和關押嚴重侵權——訪民被『架上』一輛車,押回後被關進一家化工廠,這該算什麼性質?不能因為輿論關注點在『信訪保證金』上,當地便以『退款』回應輿論,圍繞這個『保證金』的問題多著呢。
不能不承認,一些違法而又丑惡的事情越來越多之後,社會已經審丑疲勞,違法之事便漸漸自動『被合法』了,比如不擇手段截訪、違法抓捕關押訪民,幾乎從未聽說過地方官員因此被追責;不追責,無疑是等於默認這種事『合法』;既然『合法』,各地官員便相互學習借鑒『先進經驗』,然後是『保證金』、掛牌示眾、『准備上訪罪』等等惡劣事件的層出不窮。根本問題就在於,所謂的『調查處理』,多是用來敷衍輿論,比如輿論關注點集中在『信訪保證金』,『處理』就是『退款』;至於『調查』,往往看不到下文。若像某地官員所說的『網上熱鬧十幾天』之後,甚至幾天之後而不再『熱鬧』,所有的事情便告風平浪靜了。
如此惡劣的違法行為,僅僅『道歉』就算沒事了?濫用權力成本如此之低,豈不是連『門檻』的概念都不存在?所謂『前車之鑒』,給後來者警示的就是車子陷了還是翻了;而輕飄飄的『道歉』,既沒『陷車』更沒『翻車』,而是平平穩穩過來了,那麼如此之『鑒』就是給後來者壯膽。當然,若不是這樣的前車之『鑒』甚多,『信訪保證金』、『准備上訪罪』之類的荒唐該不會一個接一個。
不能不承認,對待濫用權力也好,調查處理『信訪保證金』問題也罷,如果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站在同一條『戰線』,所謂『嚴肅處理』的『嚴肅』,問責輕重的標准,注定和我們希望看到的不會一樣。自己人查自己人、老子處理兒子……這種事情我們沒有辦法。(馬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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