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秋實王麗娜)河南人朱國委趁村民家中男人外出打工,只有婦女和孩子留守之機,將母子倆殘忍殺害並搶走財物,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昨天,最高法通報三起搶劫、殺害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的死刑案件,凶手因罪大惡極均於近期被執行死刑。 這三起案件分別發生在河南省安陽市、商丘市和安徽省阜陽市,其中河南人朱國委手段最為殘忍,他打聽到河南省滑縣牛屯鎮村民傅女士家丈夫外出務工,家中常年只有她和孩子留守,便預謀去搶劫錢財。2008年11月7日晚,朱國委攜帶劈刀翻牆進入傅家,遇到傅女士反抗後,朱國委用刀連砍其頭部,致其顱腦損傷死亡。隨後朱國委又殘忍地劈死了只有7歲的孩子小康。隨後朱國委劫走價值1.4萬餘元的首飾和現金。河南省安陽市中級法院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決定對朱國委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朱國委提出上訴。河南省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法依法核准了這一裁定。 最高法表示,近年來,隨著農村大量人員的外出務工,以外出務工人員妻子、兒女為犯罪對象的案件逐漸增多,有的案件作案時間跨度長,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性質惡劣,嚴重危害當地的生活秩序,並在農村造成了恐慌。此次核准的三起案件中的4名被告人已於近期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