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家住南開區的劉阿姨是低保戶,每個月她家可以得到固定的低保金以維持生活。同時,根據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她家還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價格補貼。今年2月到4月,她家每人每月可以得到30元補貼;從5月到10月,補貼額達到每人每月40元。這一切,得益於本市從2008年起建立的物價與生活補助聯動機制。
據悉,本市建立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體生活補助聯動機制,旨在緩解物價上漲對人民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眾生活的影響。凡是有本市城鎮戶口的城市低保戶和特殊困難救助戶都作為補助對象,納入聯動機制補助范圍。按照《關於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聯動機制的通知》,本市暫用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中的食品價格指數並綜合考慮水、電、燃料等價格影響,形成『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作為建立聯動機制的測算依據。『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由國家統計局天津調查總隊負責按月提出。待條件成熟後,再改用『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
《通知》規定,以每月『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比上年同期累計上漲幅度超過3%為啟動點,即當價格指數上漲超過3%時,啟動聯動機制。根據上月『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累計上漲幅度,確定本月發放的補助數額。當『生活必需品價格指數』月累計漲幅3%~5%時(合3%,不含5%,下同),每人每月補貼10元;5%~7%時,每人每月補貼15元;7%~9%時,每人每月補貼20元;9%~11%時,每人每月補貼25元;11%~13%時,每人每月補貼30元;13%~15%時,每人每月補貼35元,價格指數漲幅低於3%的月份,不再給予補助。價格指數上漲幅度達到和超過15%時,另行研究補助標准和辦法。(記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