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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制度,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本市專門發布《關於完善城鄉分類救助政策的通知》,出臺新的救助標准,對家庭有特殊困難的人員給予特別照顧,進一步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新標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記者劉超實習生王逸君王宇?)
根據不同標准實行差額救助
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了實施更加合理准確的分類救助,根據《關於完善城鄉分類救助政策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待遇時,將按照不同方式核定家庭收入,抵扣後的剩餘收入按照家庭人數計算家庭人均收入,實行差額救助。
據悉,對有視力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一級和二級人員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00%抵扣;對有言語殘疾、聽力殘疾一級和二級或精神殘疾三級人員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50%抵扣(按家庭中實際殘疾人人數計算)。
對有惡性腫瘤、腎移植、尿毒癥和白血病患者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00%抵扣;對有心梗塞(支架、搭橋手術後)、偏癱、紅斑狼瘡、腎病綜合征、血友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50%抵扣(按家庭中實際患病人數計算)。
對喪偶單親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50%抵扣。對父母離異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00%抵扣。
城市無子女『雙老』(60周歲以上)並靠一人退休金維持生活的家庭,將退休金按城市低保標准的150%抵扣。 (記者劉超實習生王逸君王宇?)
救助標准按不同比例上浮
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根據《關於完善城鄉分類救助政策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符合標准的困難群眾在享受低保待遇時,將按一定比例上浮救助標准。
其中,對城市或未申請享受農村五保待遇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義務人的人員,享受低保待遇時,按高於城鄉低保標准的50%核發。
城鄉分散孤兒以及事實無人撫養的在校學生(含學齡前兒童)享受低保待遇時,按高於城市低保標准的200%核發。
享受低保待遇且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在校學生,在享受原差額救助的基礎上,按高於城市低保標准或農村低保標准10%核發。
享受低保待遇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享受原差額救助的基礎上,按高於城市低保標准或農村低保標准的10%核發。 (記者劉超實習生王逸君王宇?)
明年起按新規重新核定辦理
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根據《關於完善城鄉分類救助政策的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本市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待遇的程序將進行相應調整,符合分類救助條件的低保對象及新申請低保和特困救助待遇的人員,按新規定重新核定並辦理相關手續。
據了解,凡享受低保待遇並符合分類救助條件的人員,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初步審核報區(縣)民政局審批,調整其救助標准。
患病人員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待遇的,憑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原始病歷資料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及家庭收入證明等材料,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殘疾人員申請低保和特困救助待遇的,憑殘聯核發的已確定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家庭收入證明等材料,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城市無子女『雙老』人員申請低保待遇的,憑身份證、戶口本和退休金(養老金)證明等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記者劉超實習生王逸君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