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透視感情投資腐蝕稅官潛規則
天津北方網訊 曾經的『福布斯』富豪王福生因涉嫌逃稅罪、單位行賄罪及貪污罪三項罪名,近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由此案引發的,還有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涉外稅務分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朱鳳珍受賄一案。朱鳳珍因收受王福生101.6萬賄賂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又一名地稅系統官員落馬。此案暴露出來的官員貪腐新特點和稅務系統腐敗危害之巨發人深省。承辦朱鳳珍受賄案的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近日接受正義網記者采訪,首次披露了該案背後的故事。 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我是正義網記者施燕燕。大家都知道,曾經的『福布斯』富豪王福生因涉嫌逃稅罪、單位行賄罪及貪污罪三項罪名,近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由此案引發的,還有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涉外稅務分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朱鳳珍受賄一案。朱鳳珍因收受王福生101.6萬賄賂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又一名地稅系統官員落馬。此案暴露出來的官員貪腐新特點和稅務系統腐敗危害之巨發人深省。承辦朱鳳珍受賄案的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做客正義網,首次披露該案背後的故事。
正義網:王福生被查致案發
主持人:朱鳳珍受賄案是怎麼案發的?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2009年4月,在公安局查辦王福生涉嫌逃稅一案時,發現其中有行賄事實,紀委很重視,立了一個專案,其中嫌疑人之一就是朱鳳珍。她當時是北京崇文地稅局副局長,同時也是北京市地稅涉外分局的副局長。
主持人:調查中具體哪一點引起了警方懷疑?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在調查北京富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時候(系王福生的子公司),發現有兩份合同很奇怪,都是與同一家稅務諮詢公司簽訂的稅務諮詢合同,合同內容基本一樣,唯一不同的是金額不同。具體說,其中一份合同是在2004年3月18日簽訂的,約定稅務諮詢服務期限三年,每年服務費用30萬;另外一份合同是在2004年底簽訂的,同樣的服務內容,金額卻變成了100萬。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有必要在同一個時間段內和同一家稅務公司簽訂兩份合同嗎?調查發現,兩份稅務諮詢合同都是與朱鳳珍的妹妹開辦的稅務諮詢公司簽訂的,這和朱鳳珍有沒有關系?這點成為疑點。後來,王福生也供認了其曾向朱鳳珍行賄的事實。
正義網:蹊蹺的百萬合同
主持人:是不是對兩份合同進行了調查?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我們當時感覺這100萬很蹊蹺,為什麼簽訂了三年的諮詢合同,又發現一個100萬的諮詢合同?而且在調查中發現,先前還有一筆100萬的借款,是借給朱鳳珍妹妹的。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朱鳳珍的妹妹開辦了一家稅務諮詢公司,通過朱鳳珍居間介紹,其公司和王福生公司之間有些業務往來。朱鳳珍妹妹的公司主要幫助提供一些稅務諮詢和建議,比如如何合理避稅,每年去稅務機關報稅等等,屬於正常的業務往來。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我們接觸朱鳳珍和她妹妹的時候,她們的解釋是,三年的稅務諮詢合同是從2004年到2007年的服務合同,另外一個100萬的合同,是從2007年以後的稅務諮詢合同。這個說法不合常理。正常來說,三年以後的事情怎麼會那麼早約定?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調查下去最好的辦法就是翻賬,順著100萬資金走向一點一點排查。我們找到王福生公司的工作人員,了解當時公司有什麼情況需要簽訂100萬的諮詢合同,工作人員說當時公司並沒有這樣的業務需求。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接著,我們翻查朱鳳珍妹妹公司的賬目時,發現公司賬面上有100萬資金被朱鳳珍的妹妹用於購房了。而這100萬資金,是從王福生公司劃到朱鳳珍的妹妹公司的賬面上的。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這100萬的購房資金和100萬的諮詢合同有沒有關系呢?我們雖然產生了懷疑,但是還是需要繼續調查。
正義網:一張銀行憑證成為突破點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接下來,我們在查賬的時候發現了另一張銀行憑證,時間是2001年10月18號,是王福生公司開出的,寫的是『簽證服務費』,後邊有個括弧,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其中一個是朱鳳珍兒子名字。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這張憑證為什麼會出現朱鳳珍兒子的名字呢?這個疑點很明顯。調查發現,這筆錢是為朱鳳珍的兒子出國留學辦理簽證的服務費,一共是16000元。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這筆服務費成為我們的突破口。為什麼王福生的公司會出這筆錢?到這個時候,事情已經擺在桌面上了。
主持人:朱鳳珍妹妹借款又是怎麼回事?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繼續調查了解到,2004年年初,朱鳳珍的妹妹看好了一套房子,由於手裡沒那麼多錢,就找到了姐姐朱鳳珍,因為朱鳳珍是稅務局副局長,認識很多企業的老板,想讓她幫忙拆借點錢。朱鳳珍隨後找到了王福生,說想借款100萬,王福生很爽快地就答應了,並委托其公司的財務經理帶著朱鳳珍的妹妹到他下屬的公司借款,一共兩筆錢,每筆50萬,打了借條,借款期限是一年。這就是100萬的借款收據的來由。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到了2004年底,朱鳳珍的妹妹再次找到朱鳳珍,說經濟緊張,錢還不上,問她姐姐能不能處理一下。隨後朱鳳珍再次打電話給王福生,說錢現在還不上,看怎麼處理。王福生仍然很爽快,說還不上沒問題,另簽一份稅務代理合同,把借款100萬的事兒衝掉。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調查證實,他們之間簽訂的第二份款額為100萬的稅務諮詢合同是虛構的。2009年7月9日,朱鳳珍涉嫌受賄被正式立案偵查。
正義網:收朋友的錢不叫受賄?
主持人:朱鳳珍和王福生的關系怎樣?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兩人的交情長達10年。1999年,朱鳳珍通過朋友認識了王福生,他們經常在一起吃飯、打球,慢慢就熟悉了。2000年,有一次在飯桌上,王福生提出他的公司正在被稅務機關稽查,查出漏交營業稅250多萬,需要補交,並且還要繳納220多萬滯納金。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王福生提出,漏繳稅額一定補齊,請朱鳳珍幫忙處理一下滯納金問題。朱鳳珍當時說『我幫你問問吧。』後來,朱鳳珍找到了當時負責稅務的人員,還有相關領導,交代說王福生很有名,他的公司對北京市很有貢獻,現在他們資金有困難,看能否處理一下滯納金的問題。最後稅務機關對王福生公司作出了處理,只讓其補交了250多萬的營業稅,免除了滯納金。這事辦成之後,王福生和朱鳳珍就更熟悉了。
主持人:朱鳳珍在幫助王福生公司免除滯納金這件事上起到了什麼樣作用?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主要是朱鳳珍的身份,她當時是地稅局副局長,黨組成員,黨委副書記。她利用職權跟其他相關人員打招呼,就是利用她的地位、職權來影響具體辦事的人。
主持人:朱鳳珍當時沒有向王福生要任何好處,只是單純的幫忙?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對。朱鳳珍辯解說,我們是朋友,這個事具體不是我辦的,我只不過是幫忙諮詢一下政策。但是朱鳳珍作為稅務局一個較高層領導,她怎麼可能不清楚政策?根據我國法律,任何人無權免除滯納金,只要補交稅款就必須要繳納滯納金。為什麼明知不合法還要去問這件事,就是要為王福生辦事。
主持人:對於王福生的兩筆行賄,朱鳳珍是怎麼看的?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她的解釋也是朋友交情。朱鳳珍提到王福生為她兒子辦理出國手續時是這樣說的,當時兒子要留學,對辦理出國手續不太懂,王福生有親戚朋友在國外,於是向王福生諮詢。王福生很痛快的答應說『這事你甭管了』。知道王福生幫忙辦理花了1.6萬元簽證服務費,朱鳳珍曾帶著錢到王福生辦公室,想把錢還給他,王福生說『你客氣什麼,這就算我給大侄子的禮物了。』朱鳳珍的腦子裡也就形成了這樣的想法,我們之間是朋友,1.6萬不是什麼大事,然後就接受了。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收朋友的錢不叫受賄。朱鳳珍總是用這個想法為自己開脫。她一直把朋友掛在嘴邊,但是朱鳳珍沒有考慮的是,王福生為什麼要跟她交朋友,因為她手中有權力。
正義網:放長線釣大魚
主持人:朱鳳珍為王福生公司免交滯納金出力,王福生則不惜送出百萬大禮,有意思的是,兩件事情乍看起來並沒有很直接的因果聯系,因為時間跨度很大,說起來都是朋友情分?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實際上這是一種感情投資,並不要求立刻得到回報,要的是放長線釣大魚。朱鳳珍不求回報地幫助王福生,交了這樣一個朋友。反過來,王福生經常請身為稅務機關領導的朱鳳珍吃飯,也是一種感情投資。王福生曾經有句話說『朱鳳珍妹妹這家小公司替我做稅務諮詢,或者我借她100萬,我知道朱鳳珍的妹妹是誰啊?朱鳳珍是稅務局的領導,以後用到她的地方多了。』道理很簡單,先慢慢處好關系,以後萬一有什麼事就能把這交情派上用場,實際上看中的還是這個領導乾部手中的職權。
主持人:分析稅務系統腐敗的一些案例,稅務工作人員和一些企業老板,甚至有些富豪之間,這種感情投資和交易是不是比較常見?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為什麼稅務機關容易出現這樣的情況?不能忽視的是稅務行業的一些特殊性。一個普通的稅務工作人員,其手中的職權是不能小看的。企業老板又必須和稅務局打交道,因為企業運轉必然要涉及交稅問題。為了合理避稅或者他們所說的稅務政策諮詢,一些企業的老板可能會有目的的去結識一些稅務工作人員。在他們看來,進行一定的感情投資是非常有用的,他們不會單純的為了某一件事纔去接觸一個人,而是跟他保持長期的所謂的朋友關系,以備日後遇到問題可以找他幫忙。
正義網:朱鳳珍其人
主持人:朱鳳珍打了一個招呼,就衝掉了王福生220多萬的滯納金,這個危害應該說是非常大的,她當時怎麼會明知違法還要鋌而走險?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事實上朱鳳珍並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她根本就沒把這件事當回事。像朱鳳珍這樣的案子,其實不僅僅是一個數額問題,而是直接牽扯到了國家利益。不管涉及到具體稅款有多大,哪怕損失一分錢,也是國家損失了一分錢。這個危害要認識清楚,哪怕一個科級乾部、一個普通辦事員,他手下的一筆就有可能讓國家蒙受幾個億的損失。
主持人:針對這樣一些問題,從檢察官的角度來說有沒有一些合理化建議?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要加強監管和廉政教育,再有就是制度的完善。我們建議,領導要充分重視,完善監管制度和審批制度,工作人員手中的職權要有一定限制,防止個人權力過大。同時要加強對稅務人員的廉政教育,認識到職務犯罪的危害性,保持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性。
主持人:朱鳳珍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作為一名稅務系統的高級乾部,應該說她的落馬也是國家的一個損失?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其實朱鳳珍稱得上是一個女強人,她性格開朗,辦事雷厲風行,是一個非常有能力的業務骨乾。她從事了30年的稅政工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稅務知識非常豐富。
主持人:生活中,朱鳳珍身邊的人是怎麼評價她的?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包括王福生在內,朱鳳珍身邊的一些人對她的評價都很好,說這個人很仗義。我們了解到,朱鳳珍是一個非常孝順的人,因為母親身體有病,她每天都要抽時間去看望。
檢察官(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這件事對他們家打擊很大,老母親去世的時候,朱鳳珍在看守所裡,她為此一直很內疚。案發後,朱鳳珍的妹妹退回了所有贓款,她也一直在為這件事懺悔,覺得是自己害了姐姐。
正義網:今天的訪談到此結束,謝謝!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