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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30日訊
11月26日,記者從柯城公安分局府山派出所了解到,從下個月開始,衢州公安部門將為那些體重、時速超標的電動車登記信息。
今年年初實施的《電動車國家新標准》,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裡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這些電動車無法領到非機動車牌照,管理上也比較混亂。
『我們每次追回的電動車,10輛中起碼有3輛是沒有信息登記的。』府山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各派出所將在12月份開始集中登記電動車信息。對符合上牌條件的電動自行車,要求車主一律到交警部門注冊登記,發放『非機動車行駛證』和車牌,並及時准確地將各類信息錄入信息庫。對已上牌但已變更車主、發動機號、車架號等信息,或已報廢、遺失、被盜的電動車,將協調交警部門進行變更或注銷登記並錄入信息庫。
對有合法來源但不符合上牌條件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要求車輛所有人到指定的派出所或交警中隊等進行備案登記。
對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證明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要進行嚴格審查。如查明是被盜車輛的,一律依法予以扣留,並倒查車輛來源;如不能認定是被盜車輛的,原則上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備案登記和發牌。
民警介紹,電動車信息登記,一方面是為了方便有關部門管理,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障百姓自己的利益,希望大家能在集中登記的期間內帶著自己的愛車到轄區派出所為它領個『身份證』。
據衢州晚報記者胡晨敏通訊員汪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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