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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有關要求,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日前,市政府發布《關於完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若乾意見》(津政發〔2010〕52號),決定從2011年1月1日起,本市建立全民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提高城鄉居民住院和門(急)診報銷待遇,同時,還就繼續推進本市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等做出一系列規定。
據介紹,本次完善醫保制度的一項重要政策是建立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從2011年1月1日起,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參保人員因突發的、外來的、非本人意願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造成非疾病傷害、傷殘或者死亡的,納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保障范圍。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費的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15元。具體辦法由市人力社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在本市統籌城鄉全民醫保背景下,實施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的目的是為保障參保人員發生意外傷害後得到及時救治,減輕個人和家庭醫療費用負擔,為參加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生命健康再加一道安全保障。2011年新年之際,市政府為全市人民送上生命健康大禮,使全體參保人員共享發展成果。據介紹,本次出臺的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包括三項內容。
一是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報銷制度。城鄉居民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住院醫療費用,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在原標准的基礎上增加10個百分點,起付標准為100元。二級醫院報銷比例在原標准的基礎上增加5個百分點。調整後的具體報銷標准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待遇標准』表。
二是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急)診醫療費報銷制度。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和社區醫療機構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的起付標准由800元調整為600元,降低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患者負擔。最高支付限額仍為3000元不變,按照繳費檔次的高低,分別報銷40%、35%和30%比例不變。
三是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准。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准在2010年度的基礎上每人每年增加20元。其中成年居民籌資標准由每人每年560元、350元和220元分別調整為580元、370元和240元,籌資標准增加部分由市和區縣財政分擔,個人繳費標准不變。其中,學生、兒童參保籌資標准仍為每人每年100元不變。
據市人力社保部門負責人介紹,按照市政府要求,2011年,在總結按項目付費經驗的基礎上,本市將進一步完善總額預付制,合理制定醫療機構預付標准,加強預付基金監管,探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復合式付費方式。積極探索建立與醫療服務提供方、藥品供應方的談判付費機制,並與藥品招標采購制度相銜接。同時,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協議管理,大力推行定點醫療機構誠信考評機制,完善醫療費用支出監控措施,加強對醫療保險違規行為的監督檢查。
繼續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步伐,完善醫療保險電子網絡信息化系統,方便用人單位參保繳費和規范參保人員待遇支付,提昇經辦服務能力。全面實行參保繳費網上申報,完善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聯網結算,確保參保人員用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刷卡支付結算醫療費用;健全醫療保險實時監控系統,對違規和其他不合理的診療行為實行在線監控。
根據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本市將進一步健全醫藥服務體系。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的原則,降低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保證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用藥,切實減輕群眾個人支付的醫藥費用負擔。
據悉,市政府還就完善本市公務員醫療補助制度等做出相應調整。(記者吳宏 通訊員馮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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