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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認真履行『打擊、服務、參謀』三大職能,為本市社會經濟穩定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據統計,2010年全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共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50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00餘人,為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7億餘元。
2010年以來,全市各級公安經偵部門以事關國家經濟安全的嚴重經濟犯罪和關系民生、關系社會和諧穩定的涉眾型經濟犯罪以及多發性經濟犯罪為打擊重點,先後組織開展了打擊假幣犯罪專項行動、打擊銀行卡犯罪專項行動、深入打擊整治發票犯罪專項行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等多個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