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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9日上午9時,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主題為『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房地產市場調控』記者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司長沈建忠、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馮俊出席記者會接受媒體采訪。
[齊驥]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理已經提到,今年中央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資金將達到1000多億元。我們在測算地方政府資金來源時,大致做了以下分析。
按照現有的規定和標准,首先,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地方政府要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在財政預算中要列支一部分。
另外,按照現有的規定,今年我們特別強調,要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比例不低於10%的規定,資金缺口大的地方,要進一步提高比例。比如說最近河北省為了保證建設資金,把原來按土地出讓淨收益的10%計提,調整為按土地出讓總收入的5%計提,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有些地方把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土地淨收益計提比例提高到20%。大家知道去年全國土地出讓總收入,可以預測今年的土地出讓總收入,各地嚴格執行不低於10%甚至進一步提高計提比例,這是一大筆資金。這都是現有的政策規定。
第三,住房公積金。在2007年國務院24號文件當中明確,各地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風險准備金等費用外,要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建設,這是現行的政策規定。去年全國公積金增值淨收益,用於廉租住房建設的有50多億,今年會有進一步提昇。
除此之外,為了確保今年10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的落實,我們還提出和建議了一系列的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比如說去年開始,全國清理各個地方的融資平臺,保留了為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融資平臺,這個融資平臺可以繼續運作而且要發展。另外,我們還開展了利用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工作,去年計劃了400多億,今年還要有這樣一個指標。
再有,我們正在研究,很快會制定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特別是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政策的設計,通過政府補助、注入資本金或者貼息,然後再通過商業銀行貸款,大大提高融資的能力。
最後一點,我想在這兒特別給大家介紹一下,國務院和相關部門的文件當中都提到,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投資建設,我們將采取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這樣一個模式,因此我們也制定了相應的優惠政策,來鼓勵和吸引更多的企業參與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所以我想,通過現有的資金渠道和一些新的政策支持,今年完成1000萬保障性安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