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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在銀行申請信用卡後套現,兩年透支人民幣10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008年6月底,周燕在本市某銀行申領信用卡一張,後刷卡套現償還個人債務。2009年3月,周燕以原卡丟失為由,補領新卡一張,並繼續套現。2010年1月底,歸還部分錢款後再不還款。經多次催收,周燕仍拒不歸還。截止2010年6月,周燕惡意透支信用卡本息共計人民幣10萬餘元。銀行報案後,周燕家屬主動向銀行歸還了現金5萬元。
河西區人民法院認為,周燕已經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罰金人民幣2萬元。通訊員徐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