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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校園重大性侵案例
2008年 花蓮縣某小學體育教師性侵4名女童,判刑18年
2009年 新北市一名初中體育老師在校內性侵女學生
2009年 臺中部某職高老師性侵多名女生,並拍下不雅照
2009年 臺北某小學老師性侵4名男童,被判刑並賠償1800萬元(新臺幣,下同)
2011年 臺南某職高老師性侵9名女生,判刑27年,賠償1500萬元,學校賠償670萬元
2011年 臺南某特教學校爆出38名學生遭學生性侵
雷語
1.乾脆結婚
該校在今年二月已爆出臺灣首例“學生性侵學生案”,訴訟期間,該特教學校前任校長林某竟說:“事情既然發生了,他們就乾脆結婚吧!”
2.你不要管
學生:我看到1名女生在校車上遭到集體性侵。
隨車員:你不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