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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5月1日起,“醉駕入刑”正式實施,醉駕違法從此由行政處罰上升爲更爲嚴厲的刑事處罰。據市交管局一項最新統計數據顯示,自5月1日至今,全市共查獲酒駕交通違法2574起,醉駕交通違法224起,刑事拘留224人,其中,中心城區查處酒駕800起,醉駕73起;與去年同期相比,全市酒駕交通違法下降21%,中心城區下降45.2%。
今天是“十一”黃金週的第一天,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國慶節期間,仍將堅持嚴查酒駕不放鬆。
案例1
4壺老酒下肚6個月別開車
9月28日下午2時30分,53歲的賈先生駕駛津DH××××藍色夏利轎車沿赤峯道由北向南行駛時,被營口道大隊交警攔截查酒。結果,警用測酒儀顯示“41”,即賈先生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41毫克,屬酒後駕車違法。交警依法當場吊扣賈先生駕駛證6個月,罰金1800元,記12分。賈先生懊悔不已。“我是昨天晚上在自己家喝的,大概4壺紹興老酒,從昨天晚上11點鐘一直睡到今天中午,覺得這麼長時間應該不會有事,就開着車出來辦事了。”
事後,交警營口道大隊副大隊長李天斌表示,在查處的酒駕違法者中,“夜飲晨駕”者很多。其實,不同的人新陳代謝的速度不同,尤其是上歲數的人,一般對酒精的新陳代謝速度相對較慢,即便前天晚上飲酒,轉天也不宜開車,至少要隔48小時以上。
案例2
的哥酒駕載客5年開不了車
9月28日晚8時27分,銀建出租公司的林師傅駕駛着載有乘客的津E07989出租車行駛至河北區靖江路增產道交口時,因行駛軌跡異常,被夜查酒駕的王串場大隊交警攔截。經酒精檢測儀檢測,林師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38毫克,屬酒駕交通違法。事後,據林師傅說,他家住河西區永安道附近,中午喝的酒,覺得晚上開車就不會有事了,“沒想到,這回真栽了。”
依據新規,林師傅因酒駕營運車輛將受到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同時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此外,林師傅所在的銀建出租公司也被“牽連”,近日,安監交警將下到該單位倒查責任。
5種僥倖心理要不得
僥倖心理1:喝得不多。這類酒駕違法者佔絕大多數。交警的酒精檢測儀非常靈敏,喝得再少,也能測出來。
僥倖心理2:酒後喝可樂或大量飲水漱口。遇到交警查酒時,怕被查出來,便臨時喝可樂或大量飲水漱口,以消除酒味,其實這樣對降低體內酒精濃度毫無作用。
僥倖心理3:酒後遇到交警查酒,先喝一口藿香正氣水,然後再向交警解釋:“我並沒飲酒,而是喝了一瓶藿香正氣液。”這種小伎倆騙不了交警,因爲體內的酒精不是那麼容易揮發掉的。
僥倖心理4:酒駕違法後,爲逃避交警檢測,跟警察“叫板”。其實,只要酒駕事實成立,怎麼“叫板”也沒用,只能罪加一等。
僥倖心理5:網上購買酒精檢測儀提前自測,自測結果“沒事”後便駕車上路。但網上銷售的所謂警用酒精檢測儀都是“山寨貨”,因爲正規的警用酒精檢測儀是不允許買賣的。此外,山寨測酒儀的測試靈敏度毫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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