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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3日,河西區召開了河西區深化“十二五”期間“平安單位”創建活動工作會議,區“平安單位”創建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全區各街道綜治辦、各派出所負責同志以及駐區一、二級單位負責同志共計200餘人參加了會議。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政法委書記楊書奎、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莊路明、副書記、綜治辦主任馬春和、市綜治辦基層指導處副處長徐海峯、市公安局經保處副處長穆琨、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長李慧友出席了會議。會議由公安河西分局政委王雅娟主持。
會上,馬春和副書記傳達了市“平安單位”創建工作座談會精神,李慧友副局長部署了河西區“十二五”時期深化“平安單位”創建活動工作任務,河西區教育局和中鋼集團天津地質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別做了典型發言。徐海峯、穆琨、楊書奎分別作了重要講話。
河西區教育局在發言中,介紹了本系統在全市率先制定了《河西區中小學、幼兒園內部治安保衛和方法工作規範》,制度化學校內部及周邊治安保衛和安全防範工作,達到了管理目標、工作標準、檢查和考覈標準“三統一”的先進經驗,以及落實該《工作規範》的具體措施。天津地質研究院在發言中,介紹了根據本院經營特點,成立武裝特勤隊,安裝數字監控和紅外自動報警系統,與友誼路街聯合開展區域聯防,防範搶竊開展工作的先進經驗。
穆琨副處長在講話中強調,市綜治辦與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十二五”時期在全市範圍內進一步深化“平安單位”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全面落實單位治安保衛工作“單位負責制”和“法人代表責任制”,到2015年底全面建立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單位負責、政府監管”的新機制,市綜治工作在內保工作的延伸,也是公安內保工作依託綜治工作的內保工作的創新。
徐海峯副處長在講話中強調,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協作意識、責任意識,在充分發揮好本部門職能的同時,共同研究解決平安建設工作中面臨的實際問題;要把平安單位創建的各項任務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考覈,把工作成效作爲檢驗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重要內容,作爲幹部政績評定、晉職晉級和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同時要深入研究社會管理規律,加強社會管理體制建設和機制創新,把社會治安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最後,河西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政法委書記楊書奎就河西區“十二五”時期進一步深化“平安單位”創建活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一是在創建平安單位的過程中,各單位各系統一定要層層建立平安創建活動組織機構,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要由主要負責人親自掛帥,把平安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考覈中,全面推動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二是要堅持“黨政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牽頭,公安擔當主力,屬地管理實施,部門協調配合,羣衆積極參與”的創建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創的強大合力。三是要通過多種方式和手段,組織、吸引單位員工廣泛參與,最大限度地把羣衆組織起來,使羣衆都成爲“平安單位”的創建者、推動者和受益者,要了解和掌握影響羣衆切身利益和安全感的各類問題,採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加以解決,真正營造出“共建平安單位、共享平安成果”的工作氛圍。四是創建“平安單位”是一項硬任務,必須層層落實目標責任制,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對創建工作抓得實、做得好的,要通報表彰並給予獎勵。對工作有差距、不到位,出了責任事故的,要堅決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哪一級出了問題,哪一個方面出了問題,哪個單位影響了全區爭創工作,實行“黃牌警告”、“一票否決”。
下一步,將積極落實本次會議精神,分三個步驟實施平安單位創建工作:一是根據會議轉發的河西區教育局制定的《河西區中小學、幼兒園內部治安保衛和方法工作規範》,各個行業、系統按照這一範本制定符合各自實際行之有效的工作規範;二是在全區一、二級單位中逐步完善平安單位創建工作組織領導機構,責任到人,逐級落實;三是根據不同行業特點,組織各單位平安創建工作負責人員、保衛幹部、保安隊伍開展創建工作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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