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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晶)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天津市孤兒領取基本生活費的申請審批辦法昨天正式出臺。
社會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由養育機構向所屬民政部門統一提出申請,由所屬民政部門審批。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申請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同時進行。孤兒監護人向孤兒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對申請人和孤兒情況進行審覈,並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步意見,上報區(縣)民政部門審批。區(縣)民政部門審覈申請材料,並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覈定、審批意見。審批通過的社會散居孤兒即享受城鄉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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