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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以來,中國宏觀經濟數據屢次被泄露。不久前,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原副主任孫振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伍超明,因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分別被判刑5年和6年。
據了解,兩人泄露的宏觀數據主要包括工業增加值、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國民生產總值(GDP)、全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等9種,均為國家秘密級以上級別的數據。
數據公布前兩天泄密
央行研究局宏觀經濟研究處,在每個季度末都會召開“價格形勢分析專家諮詢會”。專家在會議討論中會引用一些數據證明自己的觀點,其中有些數據屬於涉密數據。
伍超明所涉及泄密的經濟數據,主要來源就是這個會議。而在這個會議召開後一兩天內,就會公開宏觀經濟數據。
檢方指控,去年1月至6月間,伍超明將其獲悉的、尚未對外正式公布的、涉密的25項國家宏觀經濟數據,共向15人故意泄露涉秘數據224次。
自稱為炫耀泄露“情報”
雖然早已與央行簽署了保密協議,而且每次會後與會人員都會被提醒“會議內容不能向外泄露”,但伍超明隨後就將這些數據透露給外界。“都是我主動泄露的。”伍超明說,他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先後向15個人泄露數據,但是他並沒有從中獲得過任何報酬。
至於泄密原因,伍超明說,因為那些人都是做宏觀經濟研究的,“有些是我的校友,有些是老鄉,平時經常在一起討論經濟形勢,關系比較好”。伍超明的律師稱,他泄密主要是出於炫耀心理。證人證言中也提到,接到“情報”的人中很多人都認為是伍超明自己預測的數據,並未當做重要信息,短信看完就刪除。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伍超明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並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宣判後,伍超明並沒有提出上訴。
-記者追問
兩案均未現背後利益?
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杜永勝此前曾表示,伍超明、孫振泄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背後有利益驅動。有的通過和證券從業人員建立合作關系,利用證券機構從業人員指導其買賣股票、牟取利益;有的通過參加證券機構舉辦的一些活動,比如,講座、懇談會等等,獲取高額的講課費用。但泄密的主要原因還是泄密者本人法律意識淡薄造成的。
記者發現,伍超明和孫振案中,無論是在檢方指控還是在審理判決中,均未體現出背後的利益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