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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酒後駕車在鬧市逆行撞人之後,不僅大罵傷者,還對執勤交警放言說:人大代表不能隨便扣留。昨天,廣東惠州市惠城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向記者表示,將堅決支持交警部門依法依規處理。在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協調下,許茗雄已向傷者道歉,並墊付了傷者部分醫藥費。
現場 傷者稱被司機大罵
11月26日晚上11時許,在惠州市橋東江沙公園衛校路段一輛奔馳車撞上了一輛電動車。
被撞後送到惠州市第三醫院的陶先生前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奔馳車是從對面開過來的,突然轉向拐過我這邊的車道,撞到我的車。我受傷倒地後,車上下來一個男子,不但沒有道歉,還對我破口大罵,說窮鬼還敢騎車撞我,准備動手打人。我感到頭暈就坐在路邊花壇上,他把我揪起來,我要報警他還搶我電話。”
後來,陶先生的家人來到後,奔馳車司機稱是人大代表,拿出人大代表證,說人大代表連交警也不能隨便扣留。
執勤民警趕到現場,查看了該男子的駕駛證,駕駛證上的名字是許茗雄。從現場位置來看,奔馳車確實處於逆行狀態,違章行駛,正面撞到了電動車。惠州市江北交警大隊的警員依法扣留了肇事車。
執勤交警說,當時,他們想將肇事司機帶回去調查,但對方不配合,打電話給公安督察部門投訴,稱執勤交警程序違法,人大代表不能隨意扣留。事發時,駕駛員有酒氣,是否醉駕要等血液檢驗結果出來纔能下結論。
調查 肇事人否認主動“亮證”
記者昨天獲悉,許茗雄確實是今年剛當選的惠城區人大代表、惠州市環境監測淨化行業協會會長。
記者前晚與許茗雄通了電話,他承認出事當晚他確實有喝酒,所以他對整個事件表示歉意,願意全部賠償陶先生的醫藥費和誤工費。
對於傳聞的“亮證”,許茗雄解釋:“交警來後,要看我的證件,我的代表證和駕駛證、身份證放在一起,圍觀者看到上面的代表證,就說原來你還是人大代表呀。我纔說自己確實是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不能隨便拘留’這句話的。”
回應 依法處理不包庇
昨天,惠城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致函稱:11月26日晚11時30分許,該區本屆人大代表許茗雄酒後駕車(未經醫院最後檢驗核實)並逆行撞傷正常行駛的電動車駕駛員陶某。
事發後,許茗雄不僅沒有依法接受交警處罰,誠懇地、負責任地對傷者進行及時救護,還亮出證件說:“我是人大代表。”傷者被送到醫院後,他又以怕對方報復傷害為理由故意不見傷者及其家屬。對許茗雄的惡劣行為,惠城區人大常委會歸結為“四不該”:一不該酒駕;二不該違章逆行;三不該把人大代表作為護身符,有辱人大代表的聲譽;四事後不該以逃避的態度對待傷者。
對此,惠城區人大常委會堅決支持交警部門依法依規處理當事人許茗雄,不手軟、不袒護、不包庇;在交警處理結果出來後,將根據事實,並依照法律途徑對許茗雄的代表資格作出處置;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實調查和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