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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我們至多能休息1天!”近日,合肥的劉先生向本報熱線反映,他在位於高新區的安徽星瑞包裝材料公司當駕駛員,該公司要求他們每個月上班30天。“即使國慶、春節這樣的長假也不例外,如果休息,廠裏就會扣錢!”
投訴
據介紹,2010年5月,劉先生應聘進入安徽星瑞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當時,公司相關負責人就向他表示,每個月需上班30天。“同時,他們還說,在確保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兩個駕駛員之間可以自己調休。”
但從今年5月份開始,公司實施打卡考勤制度。“缺半天沒打卡,就會被扣錢,這樣一來,我們每個月至多休息一天。”劉先生說。“今年6月,一位同事因家裏有事請了3天假,結果被扣了225元。”
“即使是國慶、春節這樣的長假也不例外!”劉先生說。今年國慶節期間,公司因沒有相關業務,給他們放了8天假。可等他們拿到當月工資條時,立即傻眼了。記者在劉先生出示的今年10月的工資條上看到,“超假扣款”一項顯示爲“296(元)”。
迴應
隨後,記者就此事採訪了該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人員。
“這是事先談好了的,應該屬於你情我願的吧!”該工作人員表示。在劉先生等人進入公司的時候,老闆就和他們談好了,每月上班30天,工資標準按2240元發放。
那麼,這種做法是否符合有關法律的要求呢?記者追問。工作人員稱,公司成立時間不長,許多方面都有待完善,而且,“我們老闆讀書不多,對勞動法不太瞭解。”
對於國慶假期“超假扣款”一事,工作人員解釋:“公司實際上扣的並不算多,放8天假,扣296元,實際上只是扣了相當於兩三天的工資。而且,所有人都是一樣扣的!”
律師
“該公司的做法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安徽華騰律師事務所侯鵬律師表示,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天。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則需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則應支付不低於300%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