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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24日公佈了近期對200種液體乳產品質量的抽查結果。抽查發現蒙牛、長富純牛奶兩種產品黃麴黴毒素M1項目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質檢總局發佈的檢測報告顯示,蒙牛該批次超標的產品爲該集團眉山公司2011年10月18日生產的250ML/盒包裝的純牛奶產品,被檢測出黃麴黴毒素M1實測值爲1.2μg/kg,國家規定的最高值爲0.5μg/kg,蒙牛該批次產品超標140%。對此,我們有理由表示震驚:
一方面,黃麴黴毒素1993年被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癌症研究機構劃定爲1類致癌物,是一種毒性極強的劇毒物質,因此這項檢測早已是常規、例行抽檢項目。黃麴黴毒素M1超標達140%,怎能讓消費者坦然面對?
另一方面,此前蒙牛曾發生過“三聚氰胺事件”和“蒙牛特侖蘇事件”,且兩次事件過後,企業也曾一再信誓旦旦表示要抓好質量安全,現在卻“事不過三”,又在新建投產的企業發現致癌牛奶,誰還敢相信你們的誓言?
不過,蒙牛的迴應卻顯示了意外的“輕鬆”,蒙牛在其官網發出了“關於蒙牛眉山工廠抽檢情況的進一步說明”,指出,“由於該批次產品在接受抽檢時尚未出庫,公司立即將全部產品進行了封存和銷燬,確保沒有問題產品流向市場。目前,蒙牛在市場上銷售的所有產品均爲合格產品。”
致癌牛奶尚未出庫,這當然是好事。但如果就據此認爲“沒有問題產品流向市場”“蒙牛在市場上銷售的所有產品均爲合格產品”卻爲時過早,還需要經過調研才能作出結論。在此,我們較真一下蒙牛這次致癌牛奶檢出的“細節”,就可以看出,質檢的制度性漏洞明顯存在:蒙牛的致癌牛奶雖然沒有出庫,但是卻已經“入庫”。我們分析,產品進入倉庫應該是經過檢驗程序,而且是檢驗合格的。那麼,請問,蒙牛已經入庫的產品,在出庫時會不會再進行一次檢驗?而且,入庫沒有檢出黃麴黴毒素M1,誰又能保證出庫就能檢出?由此看來,所謂尚未出庫,只是由於時間關係帶來的僥倖。如果不是國家抽檢查出問題,這批致癌牛奶恐怕還是會理所當然地出庫的。(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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