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年來,物業管理行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行業生存狀況難、維修資金使用難、管理人員素質不適應、政府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從“創新行政監管模式、創新社會管理模式、創新政府服務理念和創新宣傳引導方式”四個方面入手,着力在建立長效保障機制和協調溝通機制上下功夫,有效預防和化解了物業管理糾紛,使物業管理呈現出健康良好的發展局面。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強行業發展活力
從減輕業主負擔、消除房屋安全隱患、改善物業管理行業生存狀況出發,制定了三項扶持政策。一是建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解決維修資金使用難的問題。維修資金使用難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的共性問題,特別是房屋局部維修需要動用資金時,因業主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影響及時維修的現象較爲普遍。市國土資源和房管局在充分調研基礎上,積極探索新思路,與銀行協商在不動用業主賬戶本金和利息的情況下,利用維修資金增值收益,建立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並制定了《天津市房屋應急解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統一監管、項目統籌、專款專用、量入爲出。《辦法》實行以來,已爲2209個住宅小區劃撥應急解危專項資金2億多元,較好地解決了電梯停運、屋面滲漏、房屋外檐脫落、道路塌陷維修建設等問題,有效減少了物業管理矛盾的發生。二是實行住宅共用設備用電與居民生活用電同價政策,減輕了業主負擔。針對長期以來住宅電梯、二次供水等設備用電價格高於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的問題,爲讓利於民,降低物業服務成本,從2009年底開始,將住宅小區內的電梯、二次供水設備和樓內照明用電,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計費,從原來的0.79元/度降至0.49元/度。三是建立協商定價機制,緩解物業管理行業因成本上漲帶來的生存壓力。
二、發揮基層組織作用,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爲解決物業管理行業規模不斷擴大與主管部門監管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實行行政監管重心下移,形成了市、區(縣)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三方分工協作、合力共管的局面,有效提高了行政監管的質量和效率。一是明確基層政府監管職責,推進物業管理和社區建設有機結合。二是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及時化解物業管理矛盾糾紛。由物業項目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牽頭召開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協調解決。三是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專業管理人員和監管人員的履職能力。
三、強化項目管理措施,提升物業服務水平
爲切實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服務水平,採取有力措施,着力在強化項目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強化物業管理過程監管。2010年,全市有189個新建住宅項目、44個新建非住宅項目共2996.43萬建築平方米,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聘了相應資質等級企業接管,其中89%的項目實現了“建管分離”,市場競爭機制作用明顯。二是實施動態監管。截止目前,對全市2893個物業管理項目全部實行網上動態監管。三是建立通報制度。據統計,全市共對1396個住宅小區巡查5018次,及時糾正了472個項目中存在的問題,對10個項目進行了公開曝光和通報,起到了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四、積極探索化解矛盾糾紛的有效途徑,着力促進和諧社區建設
以促進和諧社區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爲目標,採取有效形式,積極主動地做好物業管理糾紛矛盾調處工作。一是推動示範小城鎮農民居住社區管理模式建設取得新進展。二是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新機制逐步建立。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會同市司法局、市高級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共同探索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的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新機制。建立了各級司法行政部門、人民法院、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民政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加強指導。同時要求街道(鄉鎮)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轄區內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