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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1年12月31日,財政部、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了首批不屬於車船稅徵收範圍的車型目錄,其中包括純電動乘用車42款、燃料電池乘用車7款。記者調查後瞭解到,免徵車船稅後,每輛電動車或燃料電池車的使用成本能降低4000至10000元不等,此項政策有利於刺激新能源車的銷售,促進節能減排。
財政部、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三個部門的公告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規定,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於車船稅徵收範圍。爲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便於稅務機關和扣繳義務人準確掌握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的技術進步和車型變化情況,公告其車型目錄。現將第一批不屬於車船稅徵收範圍的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車型目錄予以公告。
記者查閱目錄發現,其中包括純電動乘用車42款、燃料電池乘用車7款。純電動乘用車方面,涵蓋的品牌有紅旗、賽歐、哈飛、福田、長安、衆泰、比亞迪、奇瑞等,其中湖南江南汽車製造有限公司有14款純電動汽車入圍,數量最多。在燃料電池乘用車方面,有紅旗、長安、奇瑞、上海等品牌入圍。
本市長江道一個汽車經銷商告訴記者,根據本市最新實施的車船稅法,一般的1.6升排量小轎車每年要交車船稅390元,而普通家用轎車的報廢年限一般爲10-15年。據此計算,每輛電動車或燃料電池車能降低車船稅方面的使用成本4000-10000元,對一些價格較低的新能源汽車來說,刺激作用將更爲明顯。電動車、燃料電池車免徵車船稅可以引導公衆購買和使用新能源車,有利於調整汽車產業結構,促進社會節能減排。(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