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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工程師利用在建築公司參觀之機,三次竊取展廳內展出的花灑、水龍頭等物品,後被警方當場抓獲。考慮到該工程師系初犯且於案發後積極賠償被害單位損失,日前,南開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其罰金7000元。
毛某是本市某製藥廠工程師。2011年8月13日17時許,毛某在南開區南京路一家建築工程公司的展廳內參觀期間,趁人不注意,將該公司展示的一個花灑(經鑑定價值1300元)竊走。當月20日,毛某又以上述相同方法,從該展廳竊得一個水龍頭(經鑑定價值155元)。同年9月19日,毛某再次來到該展廳欲實施盜竊時,被民警抓獲。
法院另查明,毛某還曾於同年8月間在上述地點竊得金屬下水管件一套(因客觀原因未能估價)。
上述贓物均被毛某變賣,所得贓款被其全部揮霍。案發後,毛某賠償了被盜單位全部損失。(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