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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記者獲悉,2011年全市共辦理結婚登記117107對,辦理協議離婚的27803對。即便不計算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結婚與離婚的比例也將近4:1,意味着四對結婚的就有一對離婚。
30歲至40歲的人羣是離婚的“主力軍”。這些人注重個人的感受,而婚外情、網戀等增多,個人隱私保護意識增強也加劇了婚姻的不穩定性。
【誘因】
1.大事小事都聽父母的
在離婚夫妻中,子女過於“倚老”,不論大事小事都聽父母的而誘發離婚的不在少數。
2.互相猜疑經濟問題等
夫妻互相猜疑、一方孝敬老人資助親屬等經濟問題產生裂痕、一方有病、性格不合、好逸惡勞或有賭博吸毒等不良惡習、一方失去崗位收入、社會地位發生變化等,都是造成離婚人數上升的原因。
3.婚前嬌養婚後瑣事多
結婚1-5年離婚的夫妻,很多人婚前在家中嬌生慣養。婚後,因家庭瑣事爭吵,很少站在對方角度去考慮問題,隨着爭吵增多,便產生了離婚想法,導致婚姻解體。
4.貌合神離“小三”鑽空
婚外情是結婚5-10年的中年夫妻的婚姻“殺手”。一些中年夫妻思維方式出現差異,婚姻關係貌合神離,對這樣的問題長期“冷處理”,一旦有“小三”介入,往往導致離婚。(記者單學熙)
